機構簡介
北京市豐臺區利智康復中心創辦於2000年8月,是一所主要服務於學前智障兒童和15歲以上智障人士的非營利福利性機構。中心成教部位於北京豐臺西南部,占地面積3600平方米,其中
建築面積達2080平方米;其中利智幼稚園是利智康復中心的學前部,位於世界公園東側紫光園小區五號院,有530平方米兩棟小樓,280平方米別墅小院,環境幽雅,配套硬體設施齊全。2003年5月在豐臺區民政局正式登記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749353190。
本著“協助智障人士學會生存、學會做人、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的服務宗旨,中心為全國各地的智障人士提供專業化服務,根據學員的能力水平和具體需求,分別開展側重點不同、互為補充的服務項目。現開展的服務項目有:日間活動服務、托養服務、職業康復、職業技能培訓、支持性就業服務和學前教育服務。
日間活動服務,主要針對15歲以上的智障人士,引導智障人士制定每日活動計畫、周活動計畫、月活動計畫和年度活動計畫,組織智障人士去社區的各種場所開展一日活動,在語言溝通、休閒、自我照料、簡單勞動技能和社區生活技能方面提供學生支持服務。
托養服務,主要針對重度智障人士及年齡超過35歲以上智障人士,提供居家式的養護與照顧,在飲食起居等日常生活、健康和休閒方面提供適性的支持服務。
職業康復服務,主要對在就業年齡段內、有生活自理能力和一定勞動能力、並有參加工作願望或培訓願望的智障人士,進行工作人格、社交技能、職業技能、社區生活和居家生活等能力的訓練。
支持性就業服務,主要針對接受過職業訓練的學員開展實習、社區獨立生活技能、支持性就業安置和支持性就業跟蹤服務;對已經就業的學員提供再就業培訓等服務。
學前教育服務,主要針對0-7歲的學前智障兒童,開展日托和入戶服務,主要訓練領域有:生活自理、認知感知、粗大動作、精細動作、語言訓練和社會適應等。
2007年10月,根據智障人士實際的職業技能培訓需求和迫切的就業願望,經過中心理事會的研究決定,成立利智職業技能培訓學校,隸屬於豐臺區利智康復中心。現主要開設有六個專業:家政服務、餐廳服務、客房服務、插花員、綠化工、計算機文字錄入處理員。學校在辦學思路及運作模式等方面具有自己的獨特性:
1.半工半讀的教育模式,這一辦學校特色是首先與企業合作,擬訂崗位,定向培訓。
2.雙師雙工的隊伍:專業教師與特殊教育教師、技工與社工相互配合,使智障學員在雙重教育和支持下,成為可以遵循常規秩序適應工作規範的員工。
3.一個指導思想,階段性培訓,終生教育。使智障人士也能像正常人一樣,獲得更多增強自己的生存能力和提升自身價值的機會。
中心專業老師來自於特殊教育專業、社會工作專業、醫護專業、民政管理專業畢業、普教專業、兒童福利畢業等相關專業。我們注重員工自身的專業成長和能力提高,卓越的專業服務是我們的追求。
中心現有學員70多名,全體員工36名(兼職2名,專職員工中有4名為原中心學員)。成立至今,利智已經為近600多名學員提供了康復訓練服務,有500多名學員回歸了社區,其中有60多名學員走向社會,參加了競爭性的工作崗位(從事保潔、餐廳服務、廚師助理、家政服務、花藝製作、超市雜勤、綠植養護等工作),實現了自食其力,為社會和家庭減輕了很大的經濟負擔。
服務理念
人類生而平等,自出生起就有其尊嚴與價值,智障群體也一樣,只是他們自身的智力障礙和社會存在的障礙,他們需要更多的支持與輔助。這是一種正常的需要,經過嚴格科學的康復訓練和獲得社會多種途徑的支持,智障人士享有可持續發展的機會,亦可走向社區,過上正常的生活,成為社會人。
機構榮譽
中心成立以來,一直堅持人性化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的理念,在專業化隊伍成長及專業化服務方面取得了較大成績;
2001年,中國殘聯鄧朴方主席親臨中心參觀指導,並欣然題詞“真情無價”;
2002年中心獲得“北京市殘疾人工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2002年10月,中心是唯一的民辦機構代表參加全國成年智障人士康復訓練培訓班,承擔了全國成人智障“十五”試點康復訓練的重任,並被授予“北京市豐臺區成年智障人士康復訓練服務技術指導中心”。
2003年10月,中心作為唯一的民辦機構代表,參加在香港舉行的全國成年智障康復訓練的研討會。
2004年12月份,中心被評為“北京市先進民間組織”。
2004年與2005年,中心接受北京市民政局、衛生局、教委、殘聯的聯合評估驗收,2004年評為三類機構,
2005-2008年評為二類機構。2008年奧運會期間,中心獲得“北京奧運會殘奧會先進集體”。
2009年5月份,利智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榮獲豐臺區2006年-2008年職業技能培訓“貢獻獎”。
成長曆程
1、成立利智中心的緣起
當周圍的退休女工安享晚年,沉浸在一家人的天倫之樂時,肖培琳想的是:“向社會索取了大半輩子,退休了該為社會做點什麼。”辦敬老院是肖培琳埋藏在心裡很久的夢想,偶然的機會,卻與智障孩子結了緣。於是,肖培琳開始了一條沒有心理準備、完全陌生的探索之路。在這條路上,無數個進退之間,肖培琳選擇了心靈指引的方向。
個人夢想與社會需要說到肖培琳的敬老院夢想,要從她在河北插隊的一段經歷開始。
那時,正是唐山大地震之後,臨時搭起的小平房就是住所,一大片小平房中間有公共廁所。有一次,肖培琳去廁所碰到一個摸索著走路的老人,她趕忙扶持著老人。接連幾次,像約好似的,肖培琳經常和這位老人不期而遇。
有一次,肖培琳把老人帶回了家裡,老人便講起了自己的傷心往事。老人嫁過兩次,丈夫都去世了,沒有自己的孩子。說這些時,老人一直哭。那天,老人還教肖培琳給女兒做了小棉衣。晚上,肖培琳給老人送去了晚飯。以後,每次碰到肖培琳,老人如“祥林嫂”般重複著那傷心過往,眼淚一天天侵蝕著老人的眼睛,老人越發看不見了。於是,肖培琳一日三餐給老人送飯。老人眼睛完全看不見的時候,肖培琳幫忙出錢把老人送去了福利院,老人喜歡吃肉,肖培琳周末包好餃子去看望老人,直到老人終老。
和老人的這段經歷給肖培琳留下了一個特別深的想法:那些無人照顧的老人太可憐了。而母親的去世更讓肖培琳意識到這一點。母親在北京,肖培琳一直無法盡孝,等她調回北京,母親卻走了。當時,肖培琳對父親說,“我想辦一個敬老院,一定要照顧你和有需要的老人。”爸爸十分支持女兒的想法,從那以後,每逢周末,父女倆就開始走訪敬老院,學習經驗。
2000年,肖培琳退休後在豐臺找到了場地。然而,豐臺區殘聯的領導卻告訴她:“現在北京有敬老院好幾百家,50%的敬老院都空著,你既然是想為社會做點事,不如辦一個智障孩子的職業培訓學校吧?”就這樣,利智職業技能培訓服務中心(後改為:北京市豐臺區利智康復中心)成立了。
2、中心主任辦利智中心進退兩難的濃濃真情
原則與情感在情感面前,很多事情都無法像預想的那樣,這是5年來肖培琳最深刻的體會。
利智職業技能培訓服務中心成立時,定位的是為智障殘疾人士提供職業培訓,那些孩子大多有一定的教育基礎。因目標明確,培訓取得了成效,很多學員實現了就業。“孩子們有的當打字員、有的當賓館服務員、有的在超市收銀……”肖培琳如數家珍,臉上浮過一絲會心的笑。只是這笑停留的時間很短暫,很快,肖培琳臉上的苦澀又重新回來,讓人不忍正視。
隨著中心影響力的增強,很多家長慕名而來。肖培琳清晰地記得兩年前,洋洋被送來的情形。那時,已經8歲的洋洋還不會吃飯,每次吃東西,奶奶總是找一些流食,然後把洋洋靠在椅背上,利用坡度把食物送進去。久而久之,洋洋的一口牙齒全爛掉了。按照規定,中心只承擔培訓職能,眼前這個連吃飯都不會的孩子怎么辦?肖培琳毅然接受了孩子,她想,家長不懂得康復知識,這樣下去,洋洋可能一輩子不會吃飯。兩年過去了,洋洋的牙齒又重新生長,可以自己吃飯,而且還學會了很多知識。
25歲的超超是父親從上海送來的,當天,父親流著淚對肖培琳說,“超超喜歡亂跑,尤其喜歡火車,如果有一天他不見了,你們就到旁邊的火車站找。拜託你們了。”看著一個父親的眼淚,肖培琳只好提心弔膽地接受。一天晚上四點多,超超失蹤了,大家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人生地不熟的,丟了怎么向家長交代呢。肖培琳突然想起超超父親說的話,立刻讓幾個年輕的老師向火車站跑去。肖培琳腿不好,正一步一步往火車站趕,突然看到超超邊走邊跳地迎面過來,肖培琳百感交集。
正是在肖培琳一次次“無原則”地接受孩子們,中心的學員能力越來越差,越來越參差不齊,也漸漸脫離了原先提供職業培訓的定位。於是,利智職業技能培訓服務中心更名為利智康復中心。
大社會與小家庭中心成立五年了,這五年來,用肖培琳自己的話說,是硬生生地挺過來的。
為了辦好中心,肖培琳把全部的精力投了進去。首先是投入了自己的全部積蓄,近來,為了一起官司,還差點要拿她惟一的房子做抵押。至於女兒對自己的埋怨,肖培琳是最近才知道的。
幾個月前,女兒從國外打來電話,告訴肖培琳自己幾天后結婚,肖培琳責問女兒為什麼早不告訴自己,女兒卻說“告訴你有什麼用”,這句話讓肖培琳悶悶不樂。後來肖培琳把這件事情告訴妹妹,妹妹笑著說,“你才知道呀,你女兒對你意見大著呢,說你算什麼女人,誰都不管。”
說到這些,肖培琳苦笑了一聲,“在創辦中心的時候我沒想到現在的情況,我當時只想為社會做點事情,卻沒想到會陷入一個泥沼,直到爸爸去世,他給中心租房子一萬元的押金我都沒還給他。”
如今,五年過去了,租金又該續交了。前幾天,房主威脅說,“不給錢就來鎖門。”“欲棄不捨,欲進不能。”肖培琳說這句話最能表現她現在的心情。“我們現在做的是人的事情,是有感情的事。如果真有一天,因為交不起房租被迫關門了,我沒辦法面對這些孩子。我不能對他們說,孩子們,沒錢了,你們回家吧,這話我說不出來。”肖培琳無奈地望著窗外那片孩子們親自種下的葡萄園,不知道前面的路在哪裡。
NGO組織之助殘機構
NGO,是非政府組織(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的英文縮寫。它是指是一個不屬於政府、不由國家建立的 組織。雖然從定義上包含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但該名詞一般僅限於非商業化、合法的、與社會文化和環境相關的倡導群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