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部門全稱:北京市西城區財政局簡 稱:區財政局
性 質:區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職能
(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西城區社會發展戰略,編制本區中長期財政計畫;參與本區重大經濟決策和政策制定,研究提出經濟運行調控和綜合平衡本區財力的建議;擬定和執行區與街、國家與企業的財政分配政策。(二)編制年度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區人代會批准的預算;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代會報告本區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代會報告決算;管理本區各項財政收入和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確定本區財政稅收收入計畫。
(三)貫徹執行財政部金庫管理制度和總預算會計制度,負責本區財政性資金的預算、撥付和調度;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匯總部門決算,統一管理財政銀行開戶;研究、推行和完善國庫集中收付制度。
(四)參與研究制定財政投融資政策;負責全區投資基本建設項目的財政財務管理;實施對財政性投資項目資金使用的監督;加強對本區單位住房基金財務管理工作。
(五)管理本區公共支出;制定部門人員經費、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統一管理專項資金項目庫,審查、批覆部門預算;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制定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六)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對本區的貸款業務;研究政府債務狀況,擬定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防範債務風險的措施。
(七)貫徹執行國家政府採購政策、法規;擬定我區國家政府採購實施辦法,編制政府採購計畫和政府採購目錄;指導、監督本區政府採購工作和黨政機關、財政撥款事業單位汽車定編工作。
(八)管理本區財政的社會保障支出;貫徹執行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九)負責管理本區會計工作,組織會計人員培訓和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監督《會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落實和執行情況;組織、指導會計委派工作,參與會計委派方案的制定和委派制會計人員的管理;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
(十)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本區財政收支的重大問題;研究並提出加強本區財政管理的政策性建議。
(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辦公文秘;督辦與落實工作;會議管理;財政信息;調研工作;人大政協定案;信訪;外聯接待;檔案與保密;幹部值班管理;辦理財政對外服務事務。
2.綜合科:
編制中長期財政規劃;非稅收入管理;行政性收費項目管理;彩票公益金管理;財政票據管理;外事財務制度管理;政府融資和債務管理。
3.法制科:
負責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案件的應訴代理有關工作;法制宣傳工作。
4.績效評價科:
行政事業單位財政預算績效評價管理工作。
5.預算科:
資金預算管理;財政收支分析;制定預算編制相關制度;與人大等部門聯絡;提出調整預算方案;稅政工作;街道工作。
6.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科:
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7.國庫科:
財政性資金支付管理;財政性資金收支總決算;銀行賬戶管理。
8.行政政法科:
行政單位財務管理;行政政法部門的預算執行;行政政法部門的資產、資金管理。
9.教科文科:
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教科文部門的預算執行工作;教科文部門資產、資金管理。
10.經濟建設科:
基建資金管理;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環境綜合整治資金管理;住房制度改革管理;國有土地收益返還管理; 全區公益性資產管理。
11.社會保障科:
社會保障財務管理;人力社保、民政、衛生等部門的預算執行工作;人力社保、民政、衛生等部門的經費管理;社保基金管理; 行政事業單位資金、資產管理。
12.企業科:
企業財務管理。
13.會計科:
對預算單位會計人員、財務工作的年度考核、評比;代理記帳審批;全區會計人員管理,實施財務會計事務;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會計學會工作。
14.監督檢查科:
制定全局監督檢查計畫;制定監督檢查相關制度; 對財政監督檢查所實施的財政檢查工作進行審理;監督區級預算編制和執行以及決算編審過程中執行財政法規政策和制度的情況。
15.政府採購辦公室:
制定與實施政府採購政策;政府採購管理與監督;控辦工作。
16.行政科:
機關財務管理;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安全保衛;房改;後勤管理;機關辦公環境綜合管理。
17.人事教育科:
幹部調入調出、幹部任免、人事檔案管理;幹部教育與培訓、幹部考核;工資管理;出國人員手續辦理;老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18.紀檢監察科:
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廉政宣傳教育工作。
19.工會:民眾組織管理;女職工工作;計畫生育;健身場所管理。
20.績效考評中心:
組織實施績效考評工作。
21.財政信息中心:
制定信息化建設中長期計畫;網路硬體建設與維護;提供技術支持與信息服務。
22.財會人員管理服務中心:
財政票據發售、核銷、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