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2010年6月28日,國務院正式批覆了北京市政府關於調整首都功能核心區行政區劃的請示。原東城區人民法院與原崇文區人民法院被撤銷,成立新的東城區人民法院,管轄面積41.84平方公里,轄區常住人口86.5萬人,現有南北兩個辦公區,分別位於東城區永外定安里10號與東城區交道口東大街1號。
東城法院現有各類人員560人,全院在編幹警428人,其中審判員130人,助理審判員116人。東城法院主要受理轄區內一審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智慧財產權和執行案件,年均收案量在23000件至25000件左右,結案率95%以上。
東城法院秉持“開拓視野、振奮精神、融合互補、爭創一流”的建院方針,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積極參與東城區格線化社會管理創新。切實發揮審判執行職能,推廣施行“格線聯動”矛盾化解模式。不斷加強審判管理,切實做好“以黨建帶隊建促審判”工作。各項工作穩步推進,隊伍素質明顯提升,基礎設施不斷完善。先後獲得“北京市人民滿意的政法單位標兵”、“北京市先進法院”、“首都文明單位標兵”、“全國法院文化建設示範單位”、“全國法院立案視窗建設工作先進單位”等稱號,湧現出 “全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先進集體”、“全國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進集體”、“集體一等功”、“北京青年文明號”、“北京市法院先進集體”、“北京市三八紅旗集體”,“全國先進工作者”、“全國法制宣傳先進個人”、“北京市先進工作者”等一批先進集體和個人。
機構設定
業務庭15個,分別是:
刑事審判第一庭,負責審理轄區內一審刑事案件。
刑事審判第二庭,負責審理轄區內一審刑事案件。
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負責審理轄區內一審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
民事審判第一庭,負責審理轄區內一審涉及物權、建設工程契約等民事案件。
民事審判第二庭,負責審理轄區內一審人格權、名譽權及契約糾紛案件。
民事審判第三庭,負責審理轄區內一審商事糾紛案件。
民事審判第四庭,負責審理轄區內一審商事糾紛案件。
民事審判第五庭,負責審理轄區內除專利、植物新品種、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糾紛以外的智慧財產權契約及侵權民事糾紛案件。
民事審判第六庭,負責審理轄區內一審婚姻家庭、繼承、析產糾紛。
民事審判第七庭,負責審理轄區內一審勞動爭議案件。
立案一庭,負責本院(北區)立案審查、訴訟保全等工作。
立案二庭,負責本院(南區)立案審查、訴訟保全等工作。
行政審判庭,負責審理轄區內一審行政案件,審查非訴行政執行案件。
審判監督庭,負責審查處理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申訴、申請再審案件。
執行局,負責辦理生效法律文書執行、裁定執行事項等工作。
綜合部門8個,分別是:
辦公室,負責會務、檔案、接待、人大代表、人民陪審員、財務等工作。
政治處,負責幹部人事、思想政治、教育培訓、黨、團、工會等工作。
監察室,負責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
研究室,負責調研、宣傳、統計、信息、刊物等工作。
信訪辦公室,負責涉訴信訪接待、排查、協調處理等工作。
審判服務管理辦公室,負責來訪接待、案件查詢、訴訟引導、辦理旁聽、閱卷手續等工作。
法警大隊,負責本院各項警務工作、法警管理和車輛保障工作。
機關後勤服務中心,負責為本院審判工作提供各項後勤服務與保障。
法院建設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歷史機遇,以開展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以落實司法改革、推進司法公開為重點,從規範審判權運行、提高審判質效、促進司法民主、推進司法公開、提升隊伍素質等方面著手,開展了巡迴法官“一駐兩進”、“誠信工程”建設、“三位一體”案件評查、人民陪審改革試點等多項重點工作,以在各項工作中創首善、爭一流為目標,努力實現“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工作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