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拳擊協會

北京市拳擊協會第一屆會員代表大會暨北京市拳擊協會成立大會於2006年8月3日在北京市什剎海體校舉行。

概況

北京市拳擊協會第一屆會員代表大會暨北京市拳擊協會成立大會於2006年8月3日在北京市什剎海體校舉行。大會審議並通過了北京市拳擊協會章程。選舉產生了北京市拳擊協會第一屆主席、副主席、理事、秘書長、監事長及組織機構。協會現任主席李貴成,副主席劉燕賓,秘書長鄒軍,協會辦公地址設在什剎海體校。
北京市拳擊協會旨在團結廣大拳擊愛好者,維護北京市拳擊行業的秩序,把北京市的拳擊運動推向一個運行良好、發展快捷的新水平。而協會開展的第一項工作就是為2008年北京奧運會拳擊比賽組辦拳擊的拉拉隊,充分利用東道主的優勢,為中國拳擊選手取得好成績創造一個良好和有利的氛圍。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北京市拳擊協會(簡稱市拳協)。英文BEIJING BOXING ASSOCIATION 縮寫BBA。
第二條 本會由北京市拳擊運動愛好者和北京市拳擊專業隊發起成立的,是在北京市體育局領導下的民眾性體育組織,是北京市體育總會的團體會員單位,是經北京市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核准登記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團結拳擊運動海內外的愛好者,通過開展比賽、表演、培訓、交流等各種活動,發揚拳擊精神,探索拳擊項目的發展規律,培養優秀後備人才。本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在各項活動中,維護國家根本利益,促進經濟文化發展和社會進步。
第四條 本會接受北京市體育局、北京市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五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是開展拳擊競技比賽、技藝交流、宣傳推廣、協調服務、課題研究、專業培訓。其主要任務是廣泛聯繫社會各界體育愛好者,充分利用拳擊自身的特點和性質,配合全民健身計畫、奧運戰略計畫,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普及、宣傳及拳擊比賽活動,提高民族素質,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振奮民族精神。為實現這一任務目標,特擬定下列基本工作內容及活動方式:
一、按照有關業務主管部門的指導,積極開展拳擊的競賽、交流活動。
二、以拳擊表演、拳擊影視拍攝等形式積極與各種媒體合作,廣泛宣傳、推廣拳擊的運動和文化,增進人們對拳擊的了解。
三、不定期的舉辦拳擊觀摩教學和教練員培訓班,培養業務骨幹力量,大力推廣全民健身計畫。
四、按照有關業務主管部門的指導,高等院校拳擊專業委員會定期組織大中專學生的比賽和培訓工作。
第三章 會員
第六條 本會的會員種類:團體會員、個人會員。
第七條 申請加入團體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遵守本會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在促進發展拳擊運動項目中,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能保證參加本會所組織的各項活動,按時交納會費。
申請加入個人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並遵守本會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並能保證積極參加本會所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能按時交納會費。
第八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填寫、提交申請入會登記表;
(二)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核、批准;
(三)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授權辦公室,頒發個人會員證、團體會員銅牌和本會章程一份。
第九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六)符合本章程的其它權利。
第十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和聲譽;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符合本章程的其它義務。
第十一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則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二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
會員代表大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監事;
(三)審議理事會、監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重大變更和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四條 會員代表大會必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必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北京市體育局審查並經北京市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六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理事經有關方面協商、推薦後,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七條 理事會的職責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接受監事會提出的對本會違紀問題的處理意見,提出解決辦法並接受監督;
(十一)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八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九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條 本會暫不設立常務理事會。若日後設立常務理事會,則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七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一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三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拳擊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四條 本會的法定代表人為會長(如因特殊情況需由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北京市體育局審查並經北京市社團辦批准後,方可擔任)。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會長任期不超過兩屆。
第二十五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六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第二十七條 監事會:
本會設監事會,由三人組成,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向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其主要職責:
(一)選舉產生監事長;
(二)出席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三)監督本會及領導成員依照《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開展活動;
(四)督促本會及領導成員依照核定的《章程》、業務範圍及內部管理制度開展活動;
(五)對本會成員違反本會紀律,損害本會聲譽的行為進行監督;
(六)對本會的財務狀況進行監督;
(七)對本會的違法、違紀行為提出處理意見,提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並監督其執行。
第五章 資產管理
第二十八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一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二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三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四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五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六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終止程式
第三十七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八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三十九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一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經2006年8月3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本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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