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概述
京中科字[2007]16號
關於下發《北京中醫藥“薪火傳承3+3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吳儀副總理在2007年全國中醫藥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大力實施 “名醫、名科、名院”發展戰略,進一步做好首都名老中醫學術思想搶救、整理和挖掘工作,選拔培養一批中醫藥優秀傳承人才,2007年我局將啟動“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思想搶救挖掘與優秀傳承人才培養聯動工程”(簡稱“薪火傳承3+3工程”),並制定了《北京中醫藥“薪火傳承3+3工程”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將《實施方案》下發給你們,請各單位遵照執行。
方向
各單位在《實施方案》的落實工作中,要從推進中醫藥繼承與創新的高度認識實施“薪火傳承3+3工程”的重要意義,充分利用本單位發展過程中的名家和名醫資源,把此項工作同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文獻整理、人才培養、科研立項、專科建設、中藥研發和單位文化建設等方面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制定出本單位實施“薪火傳承3+3工程”的工作規劃。在確定申報2007年“兩室一站”建設項目時要充分考慮名老中醫本人意願和“兩室一站”建設年代遞進的規律,統籌兼顧,合理安排,確保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思想搶救挖掘與優秀傳承人才培養聯動這項影響長遠的系統工程在2007年開好局、起好步。
啟動“薪火傳承3+3工程”是我局進一步推進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搶救性繼承工作的一項重要舉措,在實施的過程中還需不斷總結各單位的先進經驗,汲取大量的合理化建議,完善工作方案和各項建設標準,希望各單位在工作中積極探索,勇於創新,並將工作經驗和建議及時反饋給我局,使首都名老中醫學術思想和臨床經驗的傳承工作取得實效。
各區縣衛生局可結合本區域內老中醫藥專家的整體情況,參照本“實施方案”開展區縣級的中醫藥“二室一站”建設工作,建設成績突出的單位,我局視具體情況給予相應的資助。
相關檔案和表格請各單位從北京中醫藥信息網下載。
報送地址:北京市中醫管理局科教處(東城區美術館后街小取燈胡同5號 郵編:100010)
聯繫人:王欣 駱永玲
聯繫電話:略
傳真:略
系統管理員:吳潔
聯繫電話:略
附屬檔案:
1、北京中醫藥“薪火傳承3+3工程”實施方案
2、北京中醫藥“薪火傳承3+3工程”室、站建設項目建議書(略)
3、北京中醫藥“薪火傳承3+3工程”優秀傳承人才推薦表(略)
二○○七年三月五日
附屬檔案1、
北京中醫藥“薪火傳承3+3工程”基層老中醫傳承工作室建設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首都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意見》,將“薪火傳承3+3工程”建設向區縣基層延伸,推動區縣基層中醫藥診療水平的提高,更好地為社區農村廣大人民民眾提供“簡便驗廉”的中醫藥服務,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設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建設目標
貫徹落實《北京中醫藥“薪火傳承3+3工程”實施方案》,啟動首批基層老中醫傳承工作室建設,加大區縣基層名老中醫學術思想搶救、整理和挖掘工作的力度,為社區農村基層培養優秀的中醫藥接班人,使廣大人民民眾在基層能夠享受較高水平的中醫藥診療服務。
(二)主要任務
在北京市各區縣衛生局所屬機構中遴選40位工作在臨床一線,在所在轄區內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老中醫藥專家,建立基層老中醫傳承工作室,在老中醫的指導和配合下,以整理、凝練和傳承其學術思想和臨床經驗為主要任務,以培養中醫藥傳承接班人為目標,促進區縣基層中醫藥傳承工作落實和提高。
二、申報範圍和條件
(一)申報範圍
北京市區縣屬各級各類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各級各類科研院所、各級各類中醫藥教學機構均可參加申報和推薦。
(二)申報條件
申報基層老中醫傳承工作室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申報基層老中醫傳承工作室的依託單位條件:
(1)能夠為老中醫藥專家提供專門用房
(2)至少有保證3人以上開展工作的基本辦公家具、計算機設備和上網條件;
(3)配備有相應的工作人員。
2、申報基層老中醫傳承工作室的老中醫藥專家條件:
(1)受聘(或返聘)擔任主任醫師、主任藥師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老中醫藥專家,部分傳承譜系明確或技術特長突出的老中醫藥專家可放寬至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從事中醫藥專業技術工作累計滿35年(時間截止到2009年4月底,時間點下同);
(3)有豐富、獨到的學術經驗和技術專長,熱愛中醫藥事業,醫德高尚、治學嚴謹;
(4)醫療、教學、科研工作成績突出,在所屬轄區內的行業內外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在民眾中享有盛譽;
(5)身體健康,能夠堅持在臨床一線工作,每周門診次數2次以上,能夠保證工作室建設計畫的完成。
(6)已被納入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或被區縣衛生局列為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指導老師的優先。
(三)名額分配
1、東城、西城、崇文、宣武四城區每區可申報3個名額,其他區縣每區縣可申報2個名額。
2、各區縣衛生局分配名額要以中醫醫院為主,同時兼顧到綜合醫院。
3、已列入首批“薪火傳承3+3工程”建設項目的不能重複申報。
4、已擔任過四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指導老師的老中醫藥專家暫不納入本次遴選範圍。
三、申報程式
1、申請建設基層老中醫傳承工作室的老中醫藥專家向依託單位提出申請,由單位進行初評,確定申報人選。
2、依託單位和申請建設的基層老中醫傳承工作室根據本方案的要求,填寫《北京市中醫藥“薪火傳承3+3工程”基層老中醫傳承工作室建設項目建議書》(以下簡稱《建議書》),連同相關資料裝訂成冊,報送依託單位所在的區縣衛生局。
3、各區縣衛生局按照本區縣的名額限制,組織專家對提交的申請進行評審,確定本區縣上報的人選,報至北京市中醫管理局科教處。上報的材料包括:
(1)《建議書》;
(2)基層老中醫傳承工作室三年建設規劃;
(3)專家評審意見及區縣衛生局意見。
4、北京市中醫管理局科教處對各區縣的評審結果進行覆核後,確定首批基層老中醫傳承工作室建設單位。
四、時間安排
1、申報、推薦:各有關單位於2009年4月10日前將《建議書》報送至各區縣衛生局。
2、評審:2009年4月13日前各區縣衛生局組織有關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確定建設單位,並上報至北京市中醫管理局。
3、覆核:2009年4月14日前北京市中醫管理局組織對各區縣上報的建設單位進行覆核。
4、確定建設單位:北京市中醫管理局於2009年4月17日公布首批北京中醫藥“薪火傳承3+3工程”基層老中醫傳承工作室建設單位名單並頒發銅牌。
5、各建設單位於2009年4月30日前簽定《北京市中醫藥“薪火傳承3+3工程”基層老中醫傳承工作室建設契約書》,建設期自《契約書》簽定之日起執行。
五、工作室建設要求
1、工作室是區縣基層中醫藥學術思想挖掘平台,應採用多種手段結合現代科學技術,收集整理老中醫個人醫案、教案、跟師筆記、跟師醫案、讀書臨證心得等原始文字材料,收集整理與老中醫生平有關的文字記載、圖片、實物、聲像資料等,分類整理,妥善歸檔,分析研究,複製備份,並形成台帳。
2、工作室是區縣基層中醫藥傳承教育平台,應採用“1+X”、“一代帶二代”、隔代傳等多種模式,加快繼承和培養的步伐。各區縣衛生局要選拔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的優秀中醫藥人員送到工作室拜師學習,培養百姓身邊的中醫名醫。
3、工作室是區縣基層中醫藥特色服務平台,老中醫應身體力行,周門診次數不少於2次;應堅持師生共同查房,每月保證1次以上;有效整理老中醫臨床驗方或診療技法,將老中醫的學術思想、診療經驗轉化為臨床診療規範,落實到臨床實踐,並加以推廣套用。
4、工作室應具備較高的管理水平,良好的運行機制,健全的規章制度,明確的崗位職責,有序的日常管理,規範的經費使用,營造加快傳承工作的氛圍和條件。
六、組織管理
1、北京中醫藥“薪火傳承3+3工程”基層老中醫傳承工作室建設項目由北京市中醫管理局組織實施,日常工作由各區縣衛生局科教科具體負責。工作室建設標準另行制定。
2、建設名單公布後,各單位須根據本方案制定本單位建設計畫,與《契約書》一併報送北京市中醫管理局備案。
3、各建設單位應指定相應部門負責本單位建設項目的管理,按年度對工作室建設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記錄備案。
4、各區縣衛生局應建立工作室建設檔案,記錄建設工作的實施進度和年度考核成績等。
5、各區縣衛生局每年度組織對工作室建設情況進行考核,並於考核工作結束一周內將考核結果上報北京市中醫管理局科教處,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將由北京市中醫管理局撤消建設資格,並追回建設經費。
6、工作室通過3年建設,由北京市中醫管理局協同區縣衛生局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由北京市中醫管理局授予“北京市基層XXX老中醫傳承工作室”牌匾。
七、經費保障
1、經費來源:北京市中醫管理局每年度撥專款用於 “薪火傳承3+3工程”的實施。要求區縣衛生局和工作室依託單位按1∶1比例匹配。
2、經費額度:1萬元/年。
3、經費使用範圍:
(1)用於工作室建設的資料收集、整理等工作;
(2)用於工作室承辦或參加學術交流活動;
(3)用於購買相關書籍、資料等;
(4)用於發表學術論文、出版學術著作等;
(5)用於開展科研協作及培養傳承人才的補貼;
(6)與建設工作相關的開支。
4、經費管理:建設資金應專款專用,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北京市中醫管理局負責監督管理。
5、各區縣衛生局每年度考核應包括資金使用情況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