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徽簡介
1916年12月起,蔡元培出任北京大學校長,次年蔡即請魯迅為之設計校徽。魯迅於8月7日將設計完竣的校徽 圖樣寄交蔡元培,後即被採用。後又曾長期棄用,80年代始重新使用,現使用的北大校徽系以此為基礎修改而成。
魯迅設計的這枚北大校徽,其圖案以篆體的“北大”二字構成一個圓形,便於製作圓形的徽章。巧妙的是:下面的“大”字像一個人,上面的“北”字又像兩個人,這樣就構成了“三人成眾”的意象。又有如一人而背負二人之象,給人以“北大人肩負重任”的想像。在藝術處理上,這枚徽章構圖簡潔大氣,線條流暢規整,蘊涵豐富。用設計對象的文字構成圖案,是徽標設計的常用手法,但高明的設計者用文字構成能夠表現徽標內涵的圖案。魯迅這枚校徽的設計,就達到了這一境界。
2007年6月13日,北京大學發布《視覺形象識別系統管理手冊》,正式推出修改後的北大校徽標識。修改後的北大標誌是在魯迅先生設計的校徽圖案基礎上豐富和發展而來。北大確定了特定色值的紅色為標準色,並將其命名為“北大紅”。
北京大學標誌的雛形最早可以追溯到1917年魯迅先生應蔡元培校長之邀為北大設計的校徽,且在90年的時間裡得到了廣大師生的廣泛認同和套用,但在此之前,無論是在製作上還是套用上,都缺乏統一的規範。為了迎接2008年北京奧運會和北京大學110周年校慶,北大於2006年5月正式啟動了“視覺形象建設工程”。一年多來,以“尊重歷史、尊重傳統”為原則,根據“便於識別、便於傳播、便於製作”的設計原理,北大對歷史上出現過的各種標識進行了梳理,並確定以魯迅先生設計的校徽作為北大標誌的核心元素,進行了豐富、修正和規範。
2007年,北京大學成立了北京大學標識管理辦公室,對學校形象標識的使用進行規範管理,將“北京大學”、“北大”、“燕園”、“未名”、“PKU”以及北大標誌等註冊為商標。 並對外聲明“任何機構或個人未經北京大學的授權許可,不得在任何商品、場合以任何方式使用上述字樣和標誌,否則即構成侵權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014年9月3日,《北京大學章程》正式核准發布 ,第八章的《標識和校慶日》對北京大學校徽作了如下規範:
第四十九條 學校徽志為雙圓套形,徽志中心“北大”二字由三個人形圖案組成,上下排列、左右對稱;外環上方是大寫 “PEKING UNIVERSITY”,下方是“1898”字樣。
學校標準色為北大紅。
第五十條 學校徽章為長方形,印有毛澤東題寫的“北京大學”。
第五十一條 校旗為紅底黃字的長方形旗幟,中央印有毛澤東題寫的“北京大學”,左上角配以學校徽志。
第五十二條 學校擁有標識專有權。
設計緣由
創立於1898年的北京大學初名京師大學堂,1912年更名為“國立北京大學”。1916年12月,著名教育家、民主主義革命家蔡元培出任北京大學校長,這位以“東漢之黨人,南宋之道學,明季之東林”為圭臬的浙籍人士,循自由思想原則,取兼容並包主義,推動了北大的思想解放和學術繁榮,使北大成為傳播新文化的重要陣地。
蔡元培出任北京大學校長之前,北大雖然“上承太學正統,下立大學祖庭”,是中國古代最高學府在現代的延續,但是並沒有校徽這一新生事物,亦即沒有專屬自己的旌旗標識,學生與教工出入極不方便。蔡元培上任後的第二年,即1917年,即出面請魯迅設計北大校徽。
1917年的魯迅和陳獨秀、胡適等人相比完全是兩種狀態,他每天到教育部上班,下班後便躲在紹興會館的補樹書屋抄寫古碑,這一年魯迅日記中大量記載了購舊拓本、買漢畫像、蒐集古鏡等事。半隱居的魯迅常常感到孤獨和愁悶,他說自己“見過辛亥革命,見過二次革命,見過袁世凱稱帝、張勛復辟,看來看去,就看得懷疑起來。於是失望,頹唐得很了。”但這並不等於魯迅處於沉淪之中,他的心中燃燒著嚮往民主科學的火焰。接受蔡元培委託後,魯迅便著手設計北大校徽,並於8月7日“寄蔡先生信並所擬大學徽章”。
魯迅設計的北大校徽造型是中國傳統的瓦當形象,簡潔的輪廓給人現代的感覺。“北大”兩個篆字上下排列,上部的“北”字是背對背側立的兩個人像,下部的“大”字是一個正面站立的人像,有如一人背負二人,構成了“三人成眾”的意象,給人以“北大人肩負著開啟民智的重任”的想像。徽章用中國印章的格式構圖,筆鋒圓潤,筆劃安排均勻合理,排列整齊統一,線條流暢規整,整個造型結構緊湊、明快有力、蘊涵豐富、簡潔大氣,透出濃厚的書卷氣和文人風格。同時,“北大”二字還有“脊樑”的象徵意義。魯迅用“北大”兩個字做成了一具形象的脊梁骨,藉此希望北京大學畢業生成為國家民主與進步的脊樑。
魯迅設計的北大校徽被劉半農戲稱作“哭臉校徽”,但魯迅將校徽圖樣寄交蔡元培後即被北大採用,一直延續到1949年,後又因歷史原因長期棄用,上世紀80年代又重新使用。
從魯迅日記可知,魯迅設計北大校徽前後,曾與蔡元培有幾封重要的通信,惜乎今已散佚,無法探知魯迅設計北大校徽的初衷和設計過程中的細節。但當年蔡元培為什麼要請魯迅而不是其他美術專業人士設計校徽,完全可以從蔡元培和魯迅交往的過程中得到鉤證。
蔡元培和魯迅是紹興同鄉,前者比後者大13歲。從某種意義上講,身為朝廷翰林院學士的蔡元培是後學魯迅 的師長和伯樂,身為教育總長或北京大學校長的蔡元培則是魯迅的上級。1912年,蔡元培被孫中山力薦為中華民國教育總長後,便開始延攬人才。蔡元培對推薦魯迅的許壽裳說:“我久慕其名,正擬馳函延請,現在就托先生代函敦勸,早日來京。”魯迅從紹興進教育部後,二人由此結識、訂交。魯迅在致蔡元培的信中,總是恭敬地起於“鶴廎先生左右”,收於“專此敬請道安”,署以“晚周樹人謹上”,不敢有一絲一毫馬虎。魯迅被聘為教育部僉事、社會教育司第一科科長,主管科學、美術館、博物院、圖書館、音樂會、演藝會等事宜。雖然魯迅在那裡上班的最初感受是“枯坐終日,極無聊賴”,但是,在蔡元培的提攜下,魯迅開始了他14年的公務員生涯,這在他的一生中非常重要,魯迅藉此觸摸到了生活的質地。可以說,沒有蔡元培的提攜,魯迅的人生也許就得改寫。無論在行政隸屬關係上,還是在人情世故上,後學魯迅都有責任有義務為蔡元培所託效力。
蔡元培托魯迅設計校徽,是對其美術功底與美學主張的信任與首肯。魯迅一生雖然沒有專事美術,但自幼喜 愛美術,有著很好的美術訓練,比如用“明公紙”描摹繡像小說等。魯迅是現代美術的旗手,他領導的左翼木刻運動即使放到同期西方大景觀中也毫不落伍,很多精神和品質在今天都不過時。魯迅非常重視美術教育,1913年,他在任職教育部僉事期間,發表了《擬播布美術意見書》一文,顯示出了對美學源流的深入了解,主張將美術“傳諸人間,使與國人耳目接,以發美術之真諦,起國人之美感,更以冀美術家之出世也”。魯迅的這些主張與蔡元培的主張不期而遇,與蔡氏可謂心有戚戚焉。蔡元培畢生注重美育,提倡“以美育代替宗教”,曾在籌辦北京夏期講演會時,指派魯迅講授《美術略論》,魯迅十分樂意地接受了這一任務。蔡元培被迫辭職後,新任總長竟把“美育”刪除,代之以道德教育,魯迅對此感到極為憤恨:“聞臨時教育會議竟刪美育,此種豚犬,可憐可憐!”黃裳先生認為魯迅在美術園地的辛勤耕耘與他在《自由談》上所寫的戰鬥雜文,“幾乎是雙峰並峙的同樣的戰鬥工作”,此言極確。正是由於魯迅不俗的美術功底以及蔡元培與魯迅在美育方面的心思相通,使蔡氏毫不猶豫地把設計校徽的重任託付給了魯迅。
魯迅設計的北大校徽,突出了“以人為本”的理念,這正是“五四”前夜先進知識分子高舉民主與科學大旗,對人 的價值、尊嚴、個性與創造精神進行肯定與張揚的表現。這一對後世影響至深的思想潮流體現在魯迅的平面設計上,便以大氣、簡潔的形式詮釋著北大的過去、現在與將來,成就了現代標識史上的經典作品。“北大者,為囊括大典,包羅萬眾之最高學府”,“無論何種學派,苟其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尚不達自然淘汰之命運,即使彼此相反,也聽他們自由發展。”(蔡元培)其時還處於蟄伏期的魯迅是抱著對北大的期望,抱著對改造舊社會的熱切期望設計北京大學校徽的,並以此反映了五四前夜的時代風潮。
1925年,北大建校27年的時候,魯迅寫了一篇短文《我觀北大》,發在1925年12月的《北大學生會周刊》創刊號上,從中可以看出他對於北大的態度:“北大是常為新的,改進的運動的先鋒,要使中國向著好的,往上的道路走。雖然中了許多暗箭,背了許多謠言;教授和學生也都逐年地有些改換了,而那向上的精神還是始終一貫,不見得弛懈。”“北大是常與黑暗勢力抗戰的,即使只有自己。”並且堅信“北大究竟還是活的,而且還在生長的。凡活的而且在生長者,總有著希望的前途。”魯迅關於北大的這段文字,幾乎可以看到是對北大校徽的文字註解。
歷史評價
北大校徽被認為是第一枚真正具有現代意義的校徽,篆體“北大”兩個字第一次把中國書法用於校徽,此後書法成為校徽設計的一個重要元素,而這枚校徽的設計者正是魯迅。魯迅設計的北大校徽被認為是現代標識史上的經典作品,它突出了“以人為本”的理念,這正是“五四”前夕知識分子對人的價值、尊嚴、個性與創造精神的肯定。他是抱著對改造舊社會的熱切期望設計北京大學校徽的,今天我們仍可以從這枚校徽中窺見“五四”前夜的時代風潮,它成為大時代的一個小註腳。(北京晚報)
校名題寫
1950年3月17日,毛澤東為北大校徽的題字送到北大。這一天,中共中央秘書室將毛主席為北大校徽的題字放在一封信內送給北大,信的內容為“北大校長辦公室並轉全體師生員工同志們,寄上毛主席為北大校徽題字,敬請查收。”
1949年12月,北京大學正準備舉行第51周年校慶(1949年以前北大把12月17日定為校慶日,1949年後改為5月4日),校務委員會秘書汪子嵩請示時任北大校務委員會主席的著名哲學家湯用彤先生和秘書長、著名史學家鄭天挺先生同意,決定用北大全體師生的名義,給毛澤東寫封信,請他回來參加校慶,並請他給北大校徽題字。這封信說:“十二月十七日是北京大學第五十一周年校慶紀念日,為了慶祝這解放後的第一次校慶,我們準備在十七日上午舉行簡單的慶祝儀式,……我們熱烈地盼望您能在這一天回到學校里來,給我們一點指示。要是您有空,無論如何希望給我們寫幾句話,給一點指示!還有一件事要麻煩您的,最近我們要制新的校徽,想請您給寫‘北京大學’四個字,希望您能答應我們。”信尾署名“北京大學全體師生”。這封信請文書劉椿年楷書謄寫,信中附寄了一張紙,紙上有劉椿年畫的一個長11厘米、寬3.1厘米的長方形框,框下標註“北京大學”四個字,供毛主席寫校名時作尺寸參考。
12月12日發出,寄往中南海,但過去了整整一個冬天,卻渺如黃鶴,沒有回音。後來了解到,原來1949年12月6日毛澤東率代表團離京,前往莫斯科,同史達林商談簽訂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去了,直到3月4日才回到北京。毛澤東外訪近三個月,回國後有大量積壓的重大問題需要處理,其勞累與緊張程度可想而知,但他對北大題寫校徽的要求並沒有忘懷,僅在12天之後,3月17日,毛澤東就經中共中央辦公廳秘書室把親筆書寫的四個遒勁有力的校徽題字“北京大學”函發到了北大校長辦公室。辦公廳秘書室還致交一信,內稱:“寄上毛主席為北大校徽題字,敬請查收。”北大校務委員會當即決定在全校師生中廣泛徵求校徽圖案,隨後即製成長4厘米、寬1.5厘米,印有紅底白字和白底紅字兩種長方形橫牌校徽,前一種教職員工佩戴,後一種學生佩戴。從50年代初起,一直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