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裝潢權

包裝裝潢權是指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稱、包裝、裝潢權。該權利只能適用於知名商品,並受《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保護。

成立條件

知名商品特有的權利的確立,前提必須是知名商品。知名商品的形成過程是一個漸進的過程,是一個由一般商品向知名商品過渡、進化、提高的過程。只有在知名商品形成之時,其特有的權利才可能形成,才可能受到法律的保護。

保護期限

《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的特有包裝、裝潢權屬於非核准性權利,也沒有明確的權利期限。

認定

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監督檢查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時,對知名商品和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一併予以認定。

權利認定

認定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的行為,應綜合考慮以下因素:

一是從形式上看,使用的名稱、包裝、裝潢的主要部分和整體形象與知名商品的名稱、包裝、裝潢相似;

二是在實質上,一般購買者施以普通注意力會發生誤認等。一般購買者已經發生誤認或者混淆的,可以認定為近似。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