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條件
知名商品特有的權利的確立,前提必須是知名商品。知名商品的形成過程是一個漸進的過程,是一個由一般商品向知名商品過渡、進化、提高的過程。只有在知名商品形成之時,其特有的權利才可能形成,才可能受到法律的保護。
保護期限
《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的特有包裝、裝潢權屬於非核准性權利,也沒有明確的權利期限。
認定
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監督檢查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時,對知名商品和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一併予以認定。
權利認定
認定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的行為,應綜合考慮以下因素:
一是從形式上看,使用的名稱、包裝、裝潢的主要部分和整體形象與知名商品的名稱、包裝、裝潢相似;
二是在實質上,一般購買者施以普通注意力會發生誤認等。一般購買者已經發生誤認或者混淆的,可以認定為近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