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朗[法國社會學家]

勃朗[法國社會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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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空想社會主義者,歷史學家。1811年10月29日生於流寓西班牙馬德里的一個法國貴族家庭。法國波旁王朝路易十八在1814年復辟後,勃朗回到法國,先後就讀於羅得斯學院和巴黎大學,畢業後從事新聞工作,創辦了《進步評論》報。1839年,發表了主要著作《勞動組織》。從1843年起,成為小資產階級民主派機關報《改革報》的編輯。1848年法國二月革命時,任臨時政府勞工委員會(即盧森堡委員會)主席,後被排除於政府之外。六月起義時,他未參加,但被控告,不得不流亡英國。1870年回國,次年當選國民議會議員。巴黎公社期間,他力圖使公社同政府妥協。

著作

《勞動組織》是勃朗空想社會主義的代表作。他在書中闡述了自己一系列的經濟觀點和改造社會的基本構想。他同西斯蒙第一樣,主張國家干預社會經濟生活,批判自由競爭,鼓吹階級合作。他作為一個小資產階級社會主義者,站在簡單商品經濟的立場批判資本主義生產方式,譴責大資本家對小生產者和工人的剝削,並從小私有者的要求出發,制定社會改良方案,企圖使勞動者成為生產資料和自己勞動產品的所有者。

勃朗論述了資本主義自由競爭的危害性。他認為,勞動者處境極其貧困,經常失業,這就引起了叛亂、偷盜、賣淫等社會禍害,究其根源,蓋出於競爭。他說,對人民來說,競爭是一種毀滅性的制度,是拍賣勞動,迫使勞動者互相殲滅;另一方面,競爭又是使資產階級崩潰的一個原因。由於競爭,富裕的資產者打倒了不太富裕的資產者,為了幾個工業寡頭的利益而毀滅資產階級。競爭對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都沒有好處,因此,他所制定的社會改良方案就是通過作為新型的社會生產組織的“社會工場”逐漸地更替私人工場,最終建立一個普遍經濟平等和社會平等的理想社會。

評價

勃朗看到了資本主義社會的某些弊病,但是不了解這些弊病來自資本主義制度本身。他只能從社會的倒退中去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因此,他的主張不但是空想的,而且是反動的。他在1848年法國二月革命後主持臨時政府盧森堡委員會的實踐,就是他的理論破產的證明。

參考書目

C.Landdauer, European Socialism,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Berkeley,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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