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縣糧食局

職責(一)貫徹國家、省市有關糧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行業管理法規,制定全縣糧食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六)監督檢查國有糧食流通企業和鹽業公司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強化對企業的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工作。 5、負責對企業保衛人員、經警、更夫等的管理教育,業務培訓和春防、冬防工作。

職責

(一)貫徹國家、省市有關糧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行業管理法規,制定全縣糧食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縣糧食巨觀調控,編制全縣糧食總量平衡及糧食流通中長期規劃,研究擬定全縣糧食流通方面的規範性檔案。
(三)綜合、分析、預測全縣糧食產銷形勢、動態,調查研究糧食糧食生產和流通中的問題,提出解決的措施和辦法,為縣政府制定糧食政策提供決策依據。
(四)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國家政策性收購農民餘糧政策,組織和指導國儲糧,政策性收購保護價糧,議價糧的收購。協調農村糧政工作,為“三農”做好相關服務。
(五)積極完成儲備糧的收購、儲存、輪換和調整工作。負責協調域內糧食的平衡、調劑、調運及潮糧疏散等。監督檢查儲備糧的庫存、質量、品種和儲糧設施安全,推廣先進儲糧技術,確保糧食安全。
(六)監督檢查國有糧食流通企業和鹽業公司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強化對企業的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工作。
(七)貫徹國家糧油鹽價格政策和質量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油鹽商品質量監測和市場價格監控,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全縣糧食市場管理和負責鹽業市場管理,協調建立和完善全縣糧食市場體系。
(八)依法對全社會糧食統計,監督和檢查,實施糧食市場準入制度,審查和核發《糧食收購許可證》。
(九)擬定全縣糧食產業化規模化經營和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糧食行業管理,規範企業經營活動,加強行風、政風及廉政建設,提高糧食行政和鹽政執法水平。負責全糧食系統安全保衛工作和綜合治理,組織實施糧食應急預案,做好保障搶險、救災、戰備糧食的供應。
(十)承擔縣政府、省、市糧食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1、負責會議組織,文電管理,信訪信息,秘書等日常事務及機關資產管理,聯絡接待等行政事物。2、組織起草行政規章,綜合性檔案。3、綜合協調、督查督辦、史志、計畫生育、政務信息、保密、信訪、檔案管理等工作。
二、人事保衛股:1、負責人事、勞動、工資、保險福利、機構編制調配、職稱評聘、教育培訓規劃。2、局機關及所屬企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勞動力的工資管理,職工退休的審核,報批工作和退休工資調整等業務及人事、勞動、社保等工作業務報表和統計匯總工作。3、負責全系統安全防火、勞動安全、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安全防範工作。4、查處企業各類治安案件和配合公安機關偵破各類刑事案件。5、負責對企業保衛人員、經警、更夫等的管理教育,業務培訓和春防、冬防工作。
三、財務股:1、執行國家各項財務規章制度,組織實施國家,省有關財務、會計和稅收,信貸制度,制定管理辦法。2、協調安排落實企業糧食收購資金。3、監督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負責對糧食資產,財務核算進行監管,及時掌握企業經營活動動態,搞好全縣糧食企業商品糧油和儲備糧油年度財務計畫和會計決算,匯總財務會計報表,編寫財務分析,管理會計檔案。4、指導企業財務管理和扭虧增盈工作。
四、計調股1、負責研究提出全縣糧油流通巨觀調控措施,編制全縣糧油流通和儲備的年度中長期計畫及糧油購銷計畫和省際、省內區域內運輸計畫。2、參與提出出口計畫,負責安排農村救災糧、軍糧及其它特殊用糧計畫。3、負責國家儲備糧和省級儲備糧的儲存,輪換及管理。4、制定糧油商品流通和儲備統計制度,匯總糧油統計報表,監督檢查計畫執行情況。
五、行業指導股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糧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行業管理法規,研究制定糧食流通發展戰略和產業政策,負責全縣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和企業改革的綜合協調和指導工作,指導全系統行業管理工作。2、研究制度扶持附營業務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縣糧油、飼料等加工行業的發展規劃,調整生產及產品結構。做好工業多種經營等統計報表工作,負責全系統糧食經濟理論研究工作。3、指導全縣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管理,規劃國有糧食的合理布局,指導倉儲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實施糧食接收、潮糧烘乾、安全儲存,指導購銷企業開發套用先進儲糧技術,促進行業科技進步,負責糧食系統的招商引資及爭取國家建設項目和投資工作,並積極組織實施。4、認真履行《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所賦予的職責,加大對糧油市場的監管和調控力度,加強對全縣糧油市場的管理,維護糧油正常流通秩序,依法對全縣糧食統計、監督和檢查,與相關部門共同加強對糧油市場的監管,實施準入制度,審查和核發《糧食收購許可證》。5、加強鹽政管理,認真貫徹落實《黑龍江省鹽業管理條例》,加強食鹽零售網點建設,嚴格管理,嚴格執行碘鹽零售許可制度,依法加大鹽業市場監督檢查制度,確保全縣食鹽的安全供應。
六、審計股1、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局的有關規章制度,獨立地對局所屬企業、事業單位和有資金往來的行政股室的財務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評價鑑證和監督活動。2、擬定審計項目計畫,上報局領導批准後實施,並書面通知被審計單位,並提出有關要求。3、通過檢查會計憑證、帳簿、報表、決算、資金、財產,查閱有關檔案、資料,審查其合規性、真實性、完整性。4、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向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調查,並索取證明材料。5、對重大項目進行後續審計,檢查採納審計意見和執行審計決定的情況。
七、黨委辦公室:負責制定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宣傳思想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系統企業黨建工作,宣傳思想政治工作,職工普法教育,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做好離退休乾管理和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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