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介紹
加斯帕·梅爾喬·德1588年4月5日-1679年12月4日),是英國的政治哲學家,他於1651年所著的《利維坦》一書,為之後所有的西方政治哲學發展奠定根基。雖然霍布斯最知名的是政治哲學的著作,但他也有許多其他主題的著作,包括了歷史、幾何學、倫理學、和在現代被稱為政治學的哲學。除此之外,霍布斯認為人性的行為都是出於自私(self-centred)的,這也成為哲學人類學研究的重要理論。
早年生涯和教育
霍布斯1588年4月5日生於英格蘭威爾特郡的馬姆斯伯里(Malmesbury)。他的父親因擔任鄰近教區的牧師而不得不離開小鎮,將他的三名子女都寄託給他哥哥法蘭西斯照顧。霍布斯從四歲開始在馬姆斯伯里的教堂接受教育,接著他前往私人學校就讀,由一名自牛津大學畢業的年輕人羅伯·拉蒂默教導。霍布斯是一名天賦極佳的學生,在大約1603年時他被送至牛津的摩德林學院(Magdalen College)就讀。當時摩德林學院的校長是嚴格的清教徒John Wilkinson,年輕的霍布斯也受了他的影響。
在大學裡,霍布斯顯然依著自己的規劃學習;他很少被其他正規的學校課程所吸引。他直到1608年才取得了學位,但在這段期間中他曾經由院長James Hussee爵士的推薦,擔任哈德威克男爵卡文迪許之子威廉的家庭教師(亦即後來的德文郡公爵),霍布斯一生中和這一家族的緊密關係也因此展開。
霍布斯在1610年陪伴年輕的威廉游遍歐洲大陸,霍布斯也因此有機會比較他在牛津所接受的經院哲學教育、與歐洲大陸科學而具批判性的研究方式有何不同。當時霍布斯關注的研究領域是古希臘和拉丁文的著作,在經過十餘年的努力後,他在1628年完成了修昔底德所著的伯羅奔尼撒戰爭史的翻譯,成為第一個將其從希臘文原稿翻譯為英文的人。霍布斯認為修昔底德對伯羅奔尼撒戰爭的紀錄清楚顯示了民主政府是無法打勝戰爭和維持長期穩定的,也因此他認為民主制度並不可取。
雖然霍布斯曾擔任弗蘭西斯·培根的秘書,並和當時曾與一些文藝人士如本·嬌生交往甚密,但他在1629年之後才開始擴展自己的哲學研究領域。他的贊助人—德文郡公爵卡文迪許在1628年6月死於瘟疫,公爵夫人不再僱請他。不過霍布斯很快又找到了新工作,擔任喬維斯·克利夫頓爵士(Gervase Clifton)之子的家庭教師。霍布斯為了這份工作而長時間留在巴黎,一直到1631年卡文迪許家族又再次僱請他,不過這次教導的對象改為威廉之子了。接下來七年裡霍布斯在教學的同時也不斷拓展自己的哲學知識,思考一些主要的哲學辯論問題。他在1636年前往佛羅倫斯旅行,並在巴黎加入了馬蘭·梅森等人的哲學辯論團體。從1637年起他開始自稱為哲學家和學者了。
幾何學
在經過一段時間的沉寂後,霍布斯又開始了他人生中第三階段的爭議行動,並且一直維持至他九十歲為止。第一份引發爭議的文章是在1666年發表的De principiis et ratiocinatione geometrarum,霍布斯以此攻擊當時的幾何學界教授。三年之後他將他的三篇數學論文集中於Quadratura circuli, Cubatio sphaerae, Duplicitio cubii發表,很快的這些文章再度被沃利斯駁倒,但霍布斯仍不放棄,又出版了回應批評的版本,但沃利斯仍在當年年底再次駁倒新的版本。這一系列的爭論一直要維持至1678年為止。
晚年
除了出版大量論述欠佳而又飽受批評的數學和幾何學著作之外,霍布斯也繼續撰寫並出版哲學的著作。在1660年英國王政復辟後,“霍布斯主義”這一詞開始被用於稱呼那些“反對熱愛道德和信仰”的態度。剛復辟的年輕國王查理斯二世幼年時曾經是霍布斯的弟子,在他想起霍布斯後,他將霍布斯召至王宮並賞賜他£100的退休金。
在1666年,英國下議院通過了一項對所有無神論者和“不敬神者”不利的法案,這時查理斯國王再次保護了霍布斯免受迫害。當時霍布斯的《利維坦》被視為是無神論和褻瀆的代表作,霍布斯很擔心會被貼上異教徒的標籤,於是他燒掉了許多可能會對自己不利的文稿。這次危機也使霍布斯開始檢視異端的真相,他將研究結果集合於三篇簡短的論文上,並將其收錄至拉丁文版《利維坦》的附錄中,於1668年在阿姆斯特丹出版。在這幾篇論文中霍布斯指出,除了違反尼西亞信經以外其他的理論都不能被視為異端,並且主張《利維坦》一書仍然符合尼西亞信經的原則。近年來,《利維坦》的拉丁文版益受學者重視,因為其中保存了一些霍布斯晚年對其早期理論的發展和補充。
由於國王的保護,下議院通過的法案最後並沒有對霍布斯造成太大傷害,不過霍布斯從此不能在英格蘭發表任何有關人類行為的著作了。他在1688年的著作由於無法通過英格蘭的出版品審查機構,只得改在阿姆斯特丹出版。其他的許多著作則要直到他死後才得以出版。有時候霍布斯甚至被禁止回復他在學術辯論中遭受的批評。儘管如此,霍布斯在國外的名聲非常高,當時前往英格蘭旅遊的學者和名人都會抽空拜訪霍布斯,向這位老哲學家表達敬意。
霍布斯最後的作品是在1672年出版的一篇拉丁文自傳,同時他還將奧德賽翻譯為四本“粗劣的”英文譯本,並在1675年完成了整套奧德賽和伊利亞特的翻譯。
霍布斯在1679年染上了膀胱疾病,並且死於接踵而來的中風發作,享年九十二歲。他被葬在德貝郡一座教堂的墓地里。
重要著作
1629. 翻譯修昔底德的《伯羅奔尼撒戰爭史》
1650. The Elements of Law, Natural and Political, 寫於1640年 Human Nature, or the Fundamental Elements of Policie
De Corpore Politico
1651-8. Elementa philosophica1642. De Cive(拉丁文)
1651. Philosophical rudiments concerning Government and Society(De Cive的英文譯本)
1655. De Corpore(拉丁文)
1656. De Corpore(英文翻譯)
1658. De Homine(拉丁文)
1651. 利維坦,或教會國家和市民國家的實質、形式和權力. Online.
1656. Questions concerning Liberty, Necessity and Chance
1668. 利維坦的拉丁文翻譯
1675. 翻譯荷馬的奧德賽和伊利亞特為英文
1681. 死後出版的Behemoth, or The Long Parliament(寫於166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