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參議院

大多數加拿大人認為參議院是“無用的老古董”。 這樣的參議院與加拿大奠基者的構想大相逕庭。 法蘭克斯仔細區別了參議院的公眾印象和參議院的實際工作。

加拿大參議院 The Senate

參議員賽吉.喬伊爾(Serge Joyal)很喜歡加拿大參議院,但是他發現不少加拿大人並不認同他的觀點。當他於1997年被任命為參議員後,發現參議院是加拿大政治機構中“最不受尊重、最不受注意”的地方。大多數加拿大人認為參議院是“無用的老古董”。媒體對之冷漠,大眾對之反感,民選議員對之尊重有限,甚至學術界對之也不感興趣。

公眾注意到參議院時,幾乎總是負面的信息。比如,又有一批參議員被任命來花費數百萬元的聯邦稅收;某參議員顯耀自己高人一等;社會醜聞(包括一名曾居住在墨西哥的參議員);總理任命自己的親信當參議員以方便通過自己的立法;或者參議院有意阻撓送交來的議會立法等。

這樣的參議院與加拿大奠基者的構想大相逕庭。按原始構想,參議院和下議院及總督構成加拿大議會體系。參議院一方面要向總理和內閣建言,另一方面要確保立法的嚴謹性 — 任何法律不經下議院、參議院、總督三方共同簽署不得生效。

加拿大首位總理約翰·亞歷山大·麥克唐納爵士(Sir John A. Macdonald)把參議院的職責視為既重要又卑微;參議院一方面有權否決下議院的不恰當立法,另一方面又一定不能冒犯民眾(通過民選議員)明確表達的意願。

1867年商討成立聯邦時,參議院起到了關鍵作用。按照國會總議席根據人口比例分配給各省的原則,當時的加拿大中部省(即安省和魁省)注定主導下議院。設定參議院可以平衡聯邦中的政治力量,保護人口小省的聯邦權利和民意表達;另外,永久確定法裔魁省在聯邦參議院的議席數。可以說沒有參議院,各省就不會就聯邦達成共識,也就不會有加拿大。

加拿大奠基者們構想參議院是清靜之地,參議員的工作穩定、獨立又保守,對聯邦的各項事務做出監督。參議員由總理提名,總督任命,實行終身制。代表某省的參議員必須在該省擁有一定數量的土地。

聯邦成立後不久的一些年間,人們對參議院日漸不滿:參議員的任命一般是政治回報;由於終身制,參議院出現了兩位年逾 百歲的參議員。另外,人口小省或地區發現有事找內閣和法院幫助更有效果。人們漸漸形成共識:應當廢除參議院,至少要按加拿大民眾的意願對參議院實施改革。

歷史上有一位叱吒風雲的內閣部長在轉任參議員時曾說過,“今天我為自己的政治生涯了結書籤了字。”

今天參議院有105議席,分配給七大地區:安省24席,魁省24席,大海洋省份合起來有24席,西部省份合起來有24席,紐芬蘭和拉布拉多省6席,北方各地區合起來有3席。1930年始見女參議員。1965年立法規定,參議員的強制性退休年齡為75歲。

參議院權力比國會權力弱,但非常重要。有一份研究說明了參議院的重要性。研究者法蘭克斯(C. E. S. Franks)是加拿大議會方面的專家。他分析了參議院近年來的工作。法蘭克斯的發現包括:其下的各專項委員會能夠改進完善國會立法,參議院不只是代表特權。例如,參議院銀行委員會不僅為大企業家、大工業家的利益著想,他們同樣關注消費者的利益。

法蘭克斯論斷,“我一再驚訝地意識到,周密性、社會公平、和深謀遠慮廣泛存在於參議院之中。參議院審視聯邦立法,並廣泛關注著國家中的一系列社會、經濟等問題。”

法蘭克斯仔細區別了參議院的公眾印象和參議院的實際工作。前者是負面的;而後者是高效的、負責性的、並且超越黨派利益的。

憲法穩定難撼,所以憲法確立的參議院將長久於加拿大民眾共存。參議員喬伊爾一直堅持這樣的想法 — 參議員們不會辜負加拿大締造者對他們的期許,會嚴肅履行他們的工作職責。工作記錄顯示,比起參議院批評家的觀點,喬爾參議員的想法更接近事實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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