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汽車在彎道上行駛時,各個車輪的行駛軌跡不同,在彎道內側的後輪行駛軌跡半徑最小,而靠近彎道外側的前輪行駛軌跡半徑最大。當轉彎半徑較小時,這一現象表現的更為突出。為了保證汽車在轉彎時不侵占相鄰車道,凡小於250m半徑的曲線路段均需要加寬。加寬要求
1.二級公路、三級公路、四級公路的圓曲線半徑小於或等於250m時,應設定加寬。雙車道路面加寬值規定見下表2.平曲線加寬類別應根據該公路的交通組成確定。二級公路以及設計速度為40km/h的三級公路有貨櫃半掛車通行時,應採用第3類加寬值,不經常通行貨櫃半掛車時,可採用第2類加寬值。
3.四級公路和設計數度為30km/h的三級公路可採用第1類加寬值。
4.平曲線上的路面加寬應設定在平曲線內側。
5.各級公路的路面加寬後,路基也應相應的加寬。’
6.雙車道公路當採用強制性措施實行分向行駛的路段,其平曲線半徑較小時,內側車道的加寬值應大於外側車道的加寬值,設計的應通過的計算定其差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