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亞印第安人

加利福尼亞印第安人,泛指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境內各原住民民族,在前西班牙時期約為27.5萬人,現為北美人口最多的原始居民文化區之一。加利福尼亞印第安人是一個有共同語言、社會及文化傳統的種族民族。

加利福尼亞印第安人
Californian Indians
泛指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境內各原住民民族,在前西班牙時期約為27.5萬人,現為北美人口最多的原始居民文化區之一。生態環境包括沿海區、潮淹區、河湖地帶、谷地、沙漠以至山麓,兼以歷史傳統複雜,便形成文化上的多樣性。因政治穩定,人民安居,爭端較少,創造了高度文化,為其他漁、獵、採集民族所罕見。
加利福尼亞印第安人是一個有共同語言、社會及文化傳統的種族民族。除莫哈維人尤馬人丘馬什人之外,諸種族民族均無集中的行政機構,相反地,每個集團都由獨立的區域單位及政治單位組成,可名之為小部落。諸小部落人口自一百至數千,土地150∼3,000平方公里(58∼1,158平方哩)不等。有的小部落僅有一個主要村落,居民外出採集或與其他部落進行禮聘或商務活動;有的主村周圍另有若干衛星居住區,活動中心在主村;有的擁有兩個以上村落,且各有衛星居住區,則其主要村落為活動之所,酋長多住於主村。村中的居民社區及土地所有制以氏族或地區為基礎。
婚姻由家庭安排,以維繫各家庭間經濟及社會的紐帶。彩禮多於陪嫁,多數從夫居。實行轉房婚及填房婚制,酋長及巫醫等可以多妻。酋長世襲,其職責為維持政治安定,指導經濟活動,分配收益,保存應急物資,也是主要決策人。酋長之下設一議事會,由各族長、司禮、巫醫等人組成。有些地區酋長兼管宗教及祭器。教育以長誨幼,以講述有教益的故事為主要方式,過渡禮儀之後,受教者獲得新的社會地位。女孩初經視為危險期,由老婦照料,教以成人之責;男孩冠儀,教以治事之道,並預示其未來宗教、經濟及政治上的前途。
居民住處,形式多樣,有木結構住房(加州北部)、泥墁房(各個地區)、半地下居室(沙加緬度地區)、灌叢中(沙漠地區)及茅棕下(加州南部)。社區公房及儀禮會所遍於全境,常能容納數百人。一般住處,為直徑約2公尺(約7呎)的居室;另有公寓或套房,可供數家共住。還有一種汗房,系永久性泥墁建築,專供禮儀發汗之用,發汗為男人日常活動項目。在生產活動中,男子漁、獵,女子採集,老者製造生產工具,青年從事生產勞動。食物以貝類、深海魚類、海鯽、橡實、獵物、水禽、矮松子、牧豆樹莢為主,另有少數農產品。交通工具有木筏及獨木舟。食物貯藏有乾藏、密封及瀝濾等法;研磨工具亦屬常見。產權方面,氏族或村社擁有土地,個人或家族擁有某一漁、獵、採集區的壟斷特權,個人器物可由自製、繼承、購買或饋贈等方式獲得。食物或糧食在親族或集市之間互易,多數居民集團中有行商,視貝殼為貨幣。
宗教組織與政治、經濟、社會、法律等組織密切相關,巫醫可通神,巫術常用來呼風喚雨,提高產量,預言未來。口頭文學為主要藝術形式,其內容多為創世故事或史詩;也有吟誦相間的詩歌故事,敘述戰爭、回憶往事、表示愛情,長者可達數日,歌時伴以鼓、哨。觀賞藝術有日用器物裝飾;岩畫、石刻,多為宗教、狩獵題材;編筐、制陶、頭飾、羽衣,均極精美。紋身之習十分流行。
今日居民多住於保留地,或在保留地與城鎮都有住所。1955年美國政府撤銷對保留地承擔的各項義務之後,保留地獲得相對自治,由選舉產生的事務委員會或部落會議管理之,委員會成為居民與外界交往的媒介。一般說來,原住民多已選擇歐洲生活方式,衣著、住房、交通、教育與其他加利福尼亞州居民無顯著差別,但某些文化傳統特別是編筐工藝,一直流傳下來。印第安諸語言,也逐漸推廣於兒童及成人中,美國印第安人歷史學會及加利福尼亞州印第安人教育聯合會等組織,曾對學校教材進行檢查,提出批評,並提供新式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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