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觀英

劉觀英,女,原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彭長健之妻。因涉嫌洗錢、受賄罪,2010年3月15日在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審獲刑三年六個月。

簡介

劉觀英,女,原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彭長健的妻子。
2010年3月15日上午10時,彭長健之妻劉觀英因涉嫌洗錢、受賄罪,在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涉嫌洗錢、受賄

1997年4月至2009年,彭長健分別利用擔任重慶市公安局渝中區分局副局長、局長,重慶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副局長的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單獨或與妻子劉觀英收受他人巨額賄賂,另有巨額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該案已由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向第一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彭家高收入全靠劉觀英

在彭長健涉黑案庭審中,一份家庭收支表讓人震驚,彭長健一家總收入達到驚人的1622萬餘元。由於彭長健的妻子劉觀英做生意,彭長健一家的合法收入也高達917萬餘元,其中劉觀英做生意的收入占了絕大部分。

六年出境40餘次如逛街

劉觀英去香港購物就象普通重慶市民去朝天門,去美國看望女兒就像回家探親。
在彭長健案庭審中,公訴人在舉證彭長健巨額財產來歷不明罪時,證實了坊間的這一傳說。據資料顯示,劉觀英從2003年至2009年10月香港17次,美國2次、德國11次,馬爾地夫1次,泰國11次,韓國1次,僅旅遊一項,就花費了9萬餘元。

奢侈品店有新貨先通知她

據傳,劉觀英被多家奢侈品牌店列為貴賓名單。美美百貨一樓的品牌店無人不熟悉這位富婆,有新貨總是最先通知她。

投279萬炒股虧了80餘萬

此外,劉觀英炒股投入了279萬餘元,取出了9萬餘元,最後賬戶上還剩188萬元,虧損了80餘萬。劉觀英還找朋友借了70萬巨款,購買南山高爾夫別墅。

判決

一審

2010年4月14日,重慶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彭長健之妻劉觀英涉嫌犯受賄罪、洗錢罪一案在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劉觀英犯受賄罪、洗錢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萬元、罰金人民幣14萬元。對劉觀英受賄所得贓款人民幣20.8657萬元以及其洗錢數額贓款人民幣140萬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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