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6年6月畢業於廣東醫學院臨床醫療系;
1986年7月至1996年2月在廣東醫學院附屬醫院任住院醫師、主治醫師,擔任臨床教學工作;
1996年3月至1999年6月,任湛江市霞山區婦幼保健院門診部副主任、業務副院長、副主任醫師;
1999年6月至2004年10月任湛江市港區人民醫院院長;
2004年10月至2016年10月任湛江市第二人民醫院院長、主任醫師、教授,廣東醫學院碩士研究生導師;
2005年6月廣東醫學院心血管專業研究生畢業,
2007年6月中山大學經濟管理研究生畢業。
社會兼職
湛江市第十二屆人大代表,
湛江市霞山區第七、八屆人大代表,
政協湛江市霞山區第八屆委員會副主席、常委,
民盟湛江市委員會經濟委主任,
民盟湛江市市二人民醫院委員會主委,
中華醫學會湛江醫學會常任理事,
中華醫院管理學會湛江分會副會長,
中華預防醫學會湛江分會副會長。
專業成就
20多年來,一直從事醫療的臨床工作,擔任醫院的管理領導後,依然從事於心血管內科專業的臨床教學與研究,撰寫了不少論文,在國內外醫學雜誌發表,有些研究成果獲得省市級科技獎。
人物榮譽
個人先後獲得:“湛江市十佳愛心光明天使”、“湛江市五一勞動獎章”、“湛江市勞動模範”等榮譽稱號。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7月,經湛江市委批准,湛江市第二人民醫院院長劉衍宇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雙開
2016年10月28日,據湛江市紀委訊息,經湛江市委批准,市紀委對湛江市第二人民醫院原院長劉衍宇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劉衍宇在任湛江市第二人民醫院院長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安排下屬人員虛構藥品出入庫手續套取公款購買冬蟲夏草、燕窩等名貴中藥材,歸個人支配使用;對市第二人民醫院向市殘疾人聯合會原理事長陳曉霞等人行賄,負有直接責任。
劉衍宇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情節嚴重。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市委審議批准,決定給予劉衍宇開除黨籍處分;經市政府批准,給予劉衍宇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