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澄清[湖北孝感市高新區管委會原副主任]

劉澄清,孝感市高新區工委委員、管委會原副主任。

2015年2月17日,經查,劉澄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禮品。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

劉澄清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嚴重違紀違法,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孝感市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孝感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劉澄清開除黨籍處分。經孝感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研究並報孝感市政府批准,決定給予劉澄清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調查

經查,劉澄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禮品。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

處理

劉澄清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嚴重違紀違法,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孝感市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孝感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劉澄清開除黨籍處分。經孝感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研究並報孝感市政府批准,決定給予劉澄清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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