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浩善

劉浩善,男,漢族,共產黨員,1993年畢業於山東省政治幹部管理學院,現任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法院中心庭,代表作品有《審判方式改革不應忽視調解工作》、改革理論與實踐》,三次被臨沂市政府授予“先進工作者”稱號。

基本信息

個人簡介

1993年畢業於山東省政治幹部管理學院。現任職於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法院中心庭。從事法院審判工作,大膽實踐,勇於探索,深入進行理論研究並撰寫論文。所寫《審判方式改革不應忽視調解工作》一文,在《山東審判》1997年2月發表後,被中共中央辦公廳調研室、國務院研究室、中共中央黨校、國家體改委、新華社等單位的有關領導、專家、學者組成的中國當代改革叢書編輯委員會決定編入大型理論文集《改革理論與實踐》,已出版發行;被《中國社會科學文庫》、《中國時代戰略文庫》、《今日輝煌》等書轉載。因嚴肅文明執法,成績特別突出,年年被所在單位評為先進工作者;三次被臨沂市政府授予“先進工作者”稱號;多次被市、區人民法院授予“辦案能手”、“辦案標兵”、“優秀審判員”一次被臨沂市人民政府記功。1990年被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授予二等功;1997年被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記個人三等功。1996年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授予所領導集體三等功。其突出事跡先後載入《東方創業者》、《山東政法名人錄》、《世界法律專家大全》、《世界名人錄》等書。《審判方式改革不應忽視調解工作》、《一個民眾稱頌的法官群體》、《秉公辦案民心安》、《一枝一葉總關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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