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沃升

劉沃升

廣州潤鈦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劉沃升2015年10月10日因涉嫌行賄罪、詐欺罪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審判。

基本信息

調查

檢方稱劉沃升向人虛構自己認識中央領導,可以幫人“跑官”,進而向對方索要了4000萬元作為“活動經費”,其中大部分實際用於償還債務、個人消費。而這名被騙官員則是2014年5月被廣東省紀委宣布接受調查,涉貪腐金額過億元,人稱“搞定哥”的廣東省政府原副秘書長羅歐。

檢察機關認為劉沃升在沒有任何抵押物的情況下,就輕易獲得這4000萬元,實際上是羅歐在其中起了作用,借款協定只是一個掩蓋事實的表象。檢方還認為,羅歐供認自己向兩名商人“籌款”4000萬元用於“跑官”,意味著自己承認收受了巨額賄賂,性質嚴重,其證言可信度高,且有兩名行賄人關某、吳某瑞證言可以印證。

羅歐一案也已進入司法程式,劉沃升一案一審尚未判決。 (2015年10月12日記)

犯罪經過

行賄

2014年6月19日晚8時許,與羅歐相識的一名商人,廣州潤鈦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劉沃升,在廣州白雲機場被廣東省紀委工作人員帶走調查。劉沃升隨後向辦案機關交代了與羅歐之間的利益關聯。劉沃升稱,他是幾年前在一次飯局上經人介紹認識的羅歐,當時羅歐是廣東省政府副秘書長。

據檢察機關披露,2011年至2012年間,劉沃升實際控制的廣州潤鈦公司正與清遠當地某機關合作開發一個教育基地,以及合作開發該基地旁邊的198.4畝土地用來建設酒店,但在合作開發過程中,該198.4畝土地因用地性質問題被清遠市規劃部門叫停。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劉沃升請託時任廣東省政府副秘書長的羅歐,利用分管國土工作的職務便利,幫助協調解決該地塊用地指標的問題。

檢方稱,事後劉沃生為了表示感謝以及希望羅歐今後能繼續關照,於2012年中秋、春節期間分兩次總計賄送給了羅歐50萬元人民幣。劉沃升昨日在法庭上承認了該2筆行賄指控,但他翻供稱其中的一筆20萬不是人民幣,是港幣。自己送錢給羅歐是出於過節的人情,覺得羅歐為人不錯,沒什麼架子才表示心意。但至案發,劉沃升在清遠該宗198.4畝地塊的用地指標問題仍未能解決。

詐欺

檢察機關稱,在與羅歐的交往當中,劉沃升在飯局上為了抬高自己,自稱認識中央的高級領導,可以幫羅歐“跑官”,讓羅歐晉升為廣東省政府秘書長。此事讓羅歐信以為真,羅歐事後還真給劉沃升遞交了一份簡歷。

2013年初,劉沃升以可以幫助羅歐晉升職務,但需要“活動經費”為由,向羅歐索要活動經費2000萬元。羅歐於是找到一名做小額融資貸款的商人關某,讓關某做擔保人,從佛山的小額貸款公司籌集了2000萬元以簽協定的方式“借”給了劉沃升,但劉沃升沒有提供任何抵押物。

2013年端午節前後,劉沃升又找到羅歐,說在北京“跑官”的事情還需要經費,很快就會有好訊息了。羅歐又找了另外一名商人吳某瑞,以同樣的擔保方式,“借”給了劉沃升2008萬元。據羅歐供述,此後劉沃升再次找到他索要“活動經費”,他意識到可能被騙就拒絕了。

羅歐稱,上述以個人資產提供無限連帶擔保責任的商人關某、吳某瑞,此前曾接受過他的幫忙。羅歐找他們要錢“跑官”時,說好了如果“跑官”成功,則上述費用由關某、吳某瑞承擔;如果不成功,他們還可以憑藉款協定找劉沃升追討回來。

2013年年底,羅歐確實也找劉沃升追討過上述4000萬元,但又擔心自己“跑官”的事情敗露,遂提醒關某、吳某瑞不可追劉沃升還錢催得太緊。

贓款用於

據檢察機關昨日在法庭出示的證據顯示,劉沃升在2013年5月9日獲得羅歐“籌來”的第一筆2000萬元,在5月19日即花400多萬元購買了一輛紅色法拉利跑車。之後劉沃升的妻子又用700多萬元購買了幾幅名家字畫,掛在自己家中。

劉沃升在偵查機關曾經供述自己虛構認識中央領導,可幫羅歐“跑官”進而索要活動經費的事實,但之後於昨日在法庭上,他又翻供。“我從沒跟羅歐說過我認識什麼中央領導,我完全不知道有這回事。”劉沃升稱,他當時是因為清遠地塊項目停滯,導致資金周轉緊張,才找羅歐介紹小額貸款公司融資。“這4000萬都屬於借款,簽了借款協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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