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春寧

劉春寧

劉春寧,男,曾任騰訊公司總裁助理、電子商務部總經理,拍拍網負責人、曾任阿里巴巴集團副總裁、數字娛樂事業群總裁。 2015年6月22日,阿里巴巴集團副總裁劉春寧被深圳警方帶走。原因是涉及在騰訊期間商業賄賂,遭騰訊舉報。 2016年1月劉春寧不再擔任阿里影業執行董事。

基本信息

人物經歷

2004年,加入騰訊。

2005年,被任命為騰訊公司戰略發展部總經理,協助公司最高領導進行公司中長期戰略規劃的制定和管理執行以及公司各部門業務工作和資源協調,為最高領導提供必要的業務諮詢和支持;   並為公司培養後備高端管理人才。  

2006年,被任命為騰訊公司企業拓展部總經理。

2013年7月1日,從騰訊離職創業。  

2014年初,任職阿里巴巴數字娛樂事業群總裁,全面負責手遊項目。  

2016年1月,不再擔任阿里巴巴影業公司執行董事。  

人物事件

2015年6月22日,阿里巴巴集團副總裁劉春寧被深圳警方帶走。原因是涉及在騰訊期間商業賄賂,遭騰訊舉報。   據傳,劉春寧被帶走是涉及其就職騰訊期間的商業賄賂,此前有訊息稱長期跟隨劉春寧的秘書被帶走調查,主要起因是劉春寧負責騰訊視頻著作權採購時期涉嫌商業賄賂。  

7月9日,騰訊通報稱,多名線上視頻相關業務員工存在貪污受賄行為,涉嫌違法。而劉春寧則在負責騰訊視頻著作權採購時期涉嫌商業賄賂。  

7月10日上午訊息,針對“阿里巴巴副總裁、數字娛樂事業群總裁劉春寧”被警方帶走一事,阿里影業發布公告稱,劉春寧是在騰訊期間受賄,有關調查與其在阿里巴巴以及阿里影業的職位概無關係。  

2015年7月10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相關負責人證實,對劉春寧一案正在調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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