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春[明朝禮部尚書]

劉春(1459~1521),字仁仲,號東川,又號樗庵,重慶巴縣柳市里(今重慶市九龍坡區華岩鎮)人,祖籍興國州(今湖北陽新),明成化二十三年(1487)榜眼,官至禮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太子太保,謚“文簡”,《明史》有傳。

人物經歷

劉春(1459~1521),字仁仲,號東川,重慶巴縣柳市里(今重慶市九龍坡區華岩鎮)人,祖籍興國州(今湖北陽新)。

劉春出自書香門第,官宦家庭。祖父劉剛,曾任台州赤城驛丞。父親劉規,明成化五年(1469)進士,曾任雲南、山西道監察御史。

明成化十九年(1483),劉春考中四川鄉試第一的解元。明成化二十三年(1487)春,劉春進京參加會試,三榜有名。參加殿試,被欽點為榜眼,授翰林院編修。整個明朝,四川只出過一個狀元(楊慎)和一個榜眼,這個榜眼就是劉春。

弘治四年(1491),升翰林修撰。弘治十三年(1500),任東宮講讀官。秩滿,遷左諭德。弘治十六年(1503),預修《會典》,升侍講學士。

正德元年(1506),升學士。正德六年(1511),擢吏部右侍郎,任經筵日講官,不久升吏部左侍郎。正德七年(1512),任南京吏部尚書。正德八年(1513),代傅珪為禮部尚書,掌詹事府事,官至文淵閣大學士。

淮王朱蓕、鄭王朱都是王族旁支,而承襲藩王封號,而朱蓕稱他親生的父親為先考,並且要追封親生父母,把親生父母的神主放入祖廟。交城王秉木凡是由鎮國將軍繼承爵位的,而將其妹封為縣主。劉春都依據禮法予以駁斥。於是以此為成例。

明武宗尊崇信任西藏僧人,常常穿著西藏僧人的衣服在內部演講佛法。有個叫綽吉我些兒的西域僧人常出入豹房,被封為大德法王,他派遣二個徒弟回烏思藏,要求效法大乘法王的例子授予國師誥命,每年按時向朝廷入貢,朝廷送茶葉讓其帶回去。劉春表示反對。武宗下令再議,劉春奏道:“烏思藏遠在西方,極其愚昧蠻橫。雖然設四王安撫他們,但其入朝進貢必須有節制。使其不造成邊患。如果同意送他們茶葉,給以誥敕,萬一他們假冒聖旨誘騙藏人,向朝廷提出不切實際的要求,朝廷不答應其要求藏人不滿,答應其要求則滋生禍害。”奏章呈上,罷免他們攜帶茶葉的特權,但還是給予了誥敕。劉春又奏道“:西番信奉佛教,因此祖宗承前代舊例,設立烏思藏諸司,以及在陝西洮州、岷州、四川松潘建立諸寺廟,用以教化引導番人,許其朝貢。貢期、人數都有定製。近因諸番地處僻遠,難辨真偽。內地的逃亡罪人,學習番人語言,藏身在內,又多建寺廟請求僧人配額。番人進貢的日益增多,宴請賞賜繁費。請求對上朝入貢的番人嚴格地限制日期,酌情限定人數,每座寺廟只給經核實的十道度牒,沿邊軍隊備存經核實後的底本,人員與底本相符合,才允許起程。禁止濫建寺廟。”武宗表示贊同。廣東布政使羅榮等朝見皇帝,各言鎮守內臣入貢之害。劉春一一列上累朝停革入貢上獻的詔旨,並且說了四方水旱盜賊,軍民困苦的情況,請求罷除諸鎮守臣,意見未被接納。

劉春掌管禮部三年,慎守法典。對於受封的皇族要求賞賜,請求賜婚以及文武大臣的祭葬、贈謚,他都按禮制裁決。回家裡處理喪事,喪服期滿,劉春被起用為南京吏部尚書。不久以禮部尚書的身份專門負責誥敕,掌管詹事府的事務。

正德十六年(1521)卒,追贈太子太保,諡文簡。劉春詩文力追古人,晚年更加“簡勁”。著有《鳳山集》若干卷。

家族成員

劉春[明朝禮部尚書] 劉春[明朝禮部尚書]

父親劉規(1436-1508),字應乾,天順年間舉人,成化五年(1469)進士,曾任麻城知縣、鬱林州州判、雲南道監察御史、山西道監察御史,因忤劉瑾,謫麻城知縣,為官甚得民心。二朝首輔楊廷和撰《贈資政大夫禮部尚書劉公墓表》(原石藏重慶九龍坡區文化館)。

弟弟劉台(1465-1554),字衡仲,號是閒,弘治五年(1492)四川鄉試解元,弘治九年(1496)進士,曾任濬縣知縣、儀制主事、吏部員外郎、泰州知州、廣西提學、雲南參政、廣東布政使司左參政。江玠撰《明大中大夫廣東布政使司左參政是閒劉公墓志銘》、劉台撰《誥封宜人劉母蹇氏墓志銘》(原石藏重慶三峽博物館)

子劉彭年,字維靜,號培庵,正德九年(1514)進士,曾任按察司按察使、貴州巡撫兼右副都御史。

子劉延年,曾任禮部郎中。

侄子劉鶴年,字維新,號雲皋,劉相之子,正德三年(1508)進士,歷戶部主事、兵部郎中、山西提學、雲南參政,以清廉聞名。

孫子劉起宗(1503~?),字宗之,劉彭年之子,嘉靖十七年(1538)進士,曾任文林郎、浙江衢州府推官、戶部給事中,因替禮部尚書王杲下獄上言,觸怒明武宗,被貶荔浦典吏,歷寧國推官、寧國知府、湖廣提學副使、遼東苑馬寺卿。

孫劉起蒙(1523~?),字養之,劉延年之子,嘉靖三十二年(1553)進士。

曾孫劉世賞(1536~?),字功甫,隆慶二年(1568)進士,曾任御史、河南按察使、湖廣布政使、廣東布政使。

曾孫劉世曾(1530~?),字胤甫,號鳳坪,劉鶴年之孫,劉起元之子。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進士,歷慈豁令、戶部主事、京畿道御史、太僕少卿,曾以右副都御史巡撫雲南,出征緬甸有功,升右都御使兼兵部侍郎,巡按蘇贊。後因上報戰功不實,被明神宗削籍。

四世孫劉綝,字冠儒,號東旭,萬曆三十七年(1609)鄉試解元,早逝。

五世孫劉道開(1601-1681)原名遠鵬,字非眼,號了庵,別號了庵居士,劉綡長子,世曾孫。崇禎六年(1633)舉人,受到王應熊、李國英的賞識,但誓不仕清,出家為僧。

六世劉如漢(?-1682年),又名壬鼎,字倬章,號雙山,劉世曾之曾孫,劉道開第三子。順治十一年(1654)舉人,順治十六年(1659)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歷吏科給事中、江西鄉試副考官、禮科給事中、兵科掌印給事中、廣東道監察御史、江南提學、戶部左侍郎、左僉都御史、太常寺卿、大理寺卿。

人物評價

《禮部志稿·尚書劉春》:劉春凡舉動,皆為久遠計,不務目前。

《四川通志·重慶府·人物》:沈靜寡慾,居官守正,蒞政廉明,文行為鄉閭表率。

李東陽《贈劉春劉台》:“每愛西川玉一雙,獨承恩旨到鄉邦。長途未畏連雲棧,勝地終夸濯錦江。舊喜文場先入彀,近看史筆已如槓。郫筒載酒秋初熟,隔坐生香透碧窗。”

楊廷和《贈劉春劉台詩》:“君家兄弟好文章,經學淵源有義方。奪錦兩刊鄉試錄,凌雲雙立解元坊。大蘇氣節古來少,小宋才名天下香。從此聖朝添故事,巴山草木也生光。”

《明史·劉春傳》

劉春,字仁仲,巴人。成化二十三年進士及第。授編修,屢遷翰林學士。正德六年擢吏部右侍郎,進左。八年代傅珪為禮部尚書。淮王祐棨、鄭王祐都皆由旁支襲封,而祐棨稱其本生為考,祐都並欲追封入廟。交城王秉杋由鎮國將軍嗣爵,而進其妹為縣主。春皆據禮駁之,遂著為例。

帝崇信西僧,常襲其衣服,演法內廠。有綽吉我些兒者,出入豹房,封大德法王。遣其徒二人還烏思藏,請給國師誥命如大乘法王例,歲時入貢,且得齎茶以行。春持不可。帝命再議,春執奏曰:「烏思藏遠在西方,性極頑獷。雖設四王撫化,其來貢必有節制,使不為邊患。若許其齎茶,給之誥敕,萬一假上旨以誘羌人,妄有請乞,不從失異俗心,從之則滋害。」奏上,罷齎茶,卒與誥命。春又奏:「西番俗信佛教,故祖宗承前代舊,設立烏思藏諸司,及陝西洮、岷,四川松潘諸寺,令化導番人,許之朝貢。貢期、人數皆有定製。比緣諸番僻遠,莫辨真偽。中國逃亡罪人,習其語言,竄身在內,又多創寺請額。番貢日增,宴賞繁費,乞嚴其期限,酌定人數,每寺給勘合十道,緣邊兵備存勘合底簿,比對相同,方許起送。並禁自後不得濫營寺宇。」報可。廣東布政使羅榮等入覲,各言鎮守內臣入貢之害。春列上累朝停革貢獻詔旨,且言四方水旱盜賊,軍民困苦狀,乞罷諸鎮守臣。不納。

春掌禮三年,慎守彝典。宗籓請封、請婚及文武大臣祭葬、贈謚,多所裁正。遭憂,服闋起南京吏部尚書。尋以禮部尚書專典誥敕,掌詹事府事。十六年卒。贈太子太保,謚,文簡。

劉氏世以科第顯。春父規,御史。弟台,雲南參政。子彭年,巡撫貴州右副都御史。彭年子起宗,遼東苑馬寺卿。起宗子世賞,廣東左布政使。台子鶴年,雲南布政使,以清譽聞。鶴年孫世曾,巡撫雲南右副都御史,有徵緬功。皆由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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