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河南冠軍級賽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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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南方都市報5日訊息,“河南的冠軍級車手劉建民在看守所里自殺了!”日前,這個訊息讓汽車越野賽界的人士大吃一驚。
死了三天才通知家屬
劉建民的妻子王芳告訴記者,去年10月,劉建民買了一輛解放牌貨車,車手續都有。
買回來沒幾天,那輛車被人認了出來,說是被盜車輛。在這種情況下,劉建民只好自認倒霉,將車退給了失主。
後來,有熟人通知他,讓他到修武縣公安局刑警二中隊投案,到時候罰兩萬元辦個取保就行了。
2004年11月22日,劉建民到刑警二中隊投案自首,被警方以涉嫌購贓刑事拘留,12月8日,劉建民被修武縣檢察院以涉嫌盜竊逮捕,一直到死在修武縣看守所。
據資料顯示,劉建民於2005年3月19日在看守所上吊自殺。3天后,看守所將此訊息通知了劉建民的家人。王芳說,修武縣警方為何要在三天后通知家屬呢?這中間究竟發生了什麼?
涉盜被捕“出人意料”
據修武縣公安局介紹,公安機關是以購贓向檢察機關提請逮捕的,不知為什麼,檢察院以涉嫌盜竊將其批捕。
此案的主辦人一名姓梁的警官也稱,如果按盜竊辦理此案的話,根本沒有新證據,檢察院做出這種批捕決定“出人意料”。3月30日記者來到修武縣檢察院,但他們拒絕了記者的採訪。
法醫鑑定讓人生疑
修武縣檢察院出具的法醫學檢驗鑑定書註明:2005年3月19日7時50分許,有人發現劉建民被一件秋衣吊在修武縣看守所9號監室二道門外晾衣鐵絲上,就報告了管教。管教趕到後,將劉建民送醫院搶救,後無效死亡。
鄭州市公安局法醫鑑定中心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人士指出,這份鑑定書有許多地方表述模糊,有些地方根本不符合上吊死亡者的特徵。例如:劉建民上吊死亡的時間是早晨7時50分,而看守所的開飯時間是早晨7時,這個時候正是人多的時候,劉建民不可能在這個時候選擇自殺;同時,看守所根本不可能有掛那么高的鐵絲,如果劉建民要自殺的話,很快就會有人發現而被制止;鑑定書上說劉建民自縊身亡,但自縊死亡者肺部必有大量充血,鑑定書對死者肺部狀況絲毫沒有提及;劉建民身上的外傷,鑑定書上說是在搶救過程中造成的,也說不通。
目前,劉建民的家屬已向修武縣方面遞交了重新鑑定申請書,對劉建民死因的二次鑑定正在進行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