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建國[南陽市原市長助理]

劉建國[南陽市原市長助理]

劉建國,1952年出生,現年58歲,南陽市鎮平縣人。1999年3月至2007年9月,任南陽市南召縣委書記。2005年11月,享受副廳級待遇,後任南陽市人民政府市長助理。因貪污、受賄案2010年6月30日在河南省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並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基本信息

個人簡介

劉建國涉嫌貪污、受賄案,由河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許昌市人民檢察院偵查。2009年1月21日,劉建國涉嫌貪污、受賄犯罪,被許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2日被許昌市公安局逮捕。11月18日,許昌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貪污罪和受賄罪,將劉建國起訴到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

罪行介紹

受賄

批發官位,非法受賄71起

劉建國落馬緣於南召幾個部門一把手的出事。2008年初,南召縣原公安局長、公路局長、財政局長、土地局長等,先後被捕並獲刑,“結果把劉建國也牽連進來了”。

經檢察機關認定,從2000年開始,劉建國利用擔任南召縣縣委書記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賄賂總計72起,合計人民幣202.5萬元,美金1.5萬元。其中,除一起為幫助他人承攬工程而收受的賄賂外,其餘71起,全部為幫助他人進行職務調整的“好處費”。

貪污

入乾股,侵吞國有資產

劉建國除了賣官,還入乾股。檢察機關查明,2005年,南召縣利用閒置中原廠舊址招商,經劉建國介紹,新鄉王某到此投資,在暗示下,王某送給劉建國新公司50%的乾股。2006年5月,劉建國為占有原中原廠全部資產,打著招商引資旗號,採用出台南召縣政府會議紀要的方法,將原中原廠全部國有資產過戶給南召縣一虛假公司,而這一虛假公司幕後老闆即為劉建國。至此,在沒有向政府繳納一分資金的情況下,劉建國“左手倒右手”,達到了其侵吞原中原廠全部國有資產的目的。經評估,原中原廠所有資產總價值人民幣5042.7755萬元。

犯罪過程

受賄

情人成了“編外組織部長” ,提拔誰“她”說了算

經法庭查證,2000年至2006年間,劉建國利用擔任南召縣委書記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賄賂總計72起,其中24起為劉建國夥同丁小平收受。

另案處理的丁小平,記者沒有採訪到她的相關詳情,但據知情人透露,這個女人很有氣質,經營過服裝生意,現年30多歲。2000年左右,丁小平和劉建國相識並發生了關係。當時,丁小平是有夫之婦。

丁小平的丈夫高某後來遭遇車禍死亡,她沒有再婚,更加公開了自己和時任縣委書記劉建國的關係。兩年後,她給劉建國生下了一個私生子,如今大約6歲。

據了解,劉建國只有一個女兒,丁小平給他生的這個兒子,讓他十分喜歡,丁小平也因此成為劉建國的“紅人”,她的話在劉建國那裡“很有分量”。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一些尋租權力的官員投劉建國所好,將成捆成捆的人民幣,“砸”向了丁小平。

據丁小平供述:2005年12月份,在南陽市綠洲大酒店吃飯時,余某請劉建國關照自己的職務,臨走時余給了兩條煙和10萬元現金,劉建國讓她先拿著。後來,余某被調整為某鄉鄉長。

2006年10月,劉某通過其哥哥丁某,給她送來6萬元錢。她告訴劉建國後,劉某很快由某鎮鎮長,被提拔為某鎮黨委書記。

2006年12月,中學老師王某約她吃飯,王某讓她幫助一下楊某,想辦法讓楊某擔任縣某辦公室主任,並給了5萬元錢。她告訴劉建國後,楊某由南召縣城郊的鎮長,被提拔為南召縣某辦公室主任。

一時間,丁小平成了一些人升官的“敲門磚”,多人通過她得到了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等職務。丁小平也因此被當地諷刺為南召縣的“第一組織部”、“編外組織部長”、“地下縣委書記”等。

在擔任“編外組織部長”期間,丁小平不僅從中得到巨額經濟利益,眾親屬也同時得到了很好的安排,真可謂“一人得道雞犬升天”。

“賣烏紗”有錢後,丁小平不僅穿戴奢華,最惹眼的是她的“坐騎”,她開的車不僅是好車,而且不斷更換新車。

知情人認為,丁小平這個人太誇張,做事太張揚,劉建國的翻船,與她有很大關係。

貪污

鯨吞5000多萬元,想給私生子留下豐厚資產

經庭審查明,2005年2月,中原廠舊址招商,時任南召縣縣委書記的劉建國,介紹新鄉市城鄉貿易中心副總經理王某,到中原廠舊址投資。王某註冊成立南召縣威龍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威龍公司)時,在劉建國的暗示下,王送給劉建國威龍公司50%的乾股。

當劉建國得知威龍公司項目未通過環保局環評,無法投資開發的情況下,2006年5月份左右,劉建國指使其情婦丁小平,從王某處購買了原中原廠土地使用證、房產證林權證,又利用其擔任南召縣縣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出台南召縣政府會議紀要,與尚未成立的南召縣金龍生物科技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金龍公司)簽訂契約,後註冊成立由其本人實際控制的金龍公司,採用違規返還土地出讓金等方式,為其個人謀取利益。2007年4月份,在未向政府繳納一分資金的情況下,將原中原廠全部國有資產過戶到了金龍公司。

據劉建國供述:當得知王某準備退出後,我和丁小平多次商量,一是中原廠土地面積近2000畝,還有林產、房產,只需要向政府繳納60萬元錢,就能享有原中原廠的所有產權。至於能否達到政府契約上規定的1億元以上的投資額,我是縣委書記,別人不說,說也沒用;二是這個地方山清水秀,環境很好,將來可以在這裡養老;三是想著給我和丁小平私生的兒子,留下豐厚的資產。

法院判決

法院最終認定,劉建國利用職務便利大肆侵吞中原廠舊址國有土地使用權、房產權、林產權;夥同他人採取虛報冒領的手段,以報銷出差費的名義騙取國有資產,價值總計人民幣5072.0945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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