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宇昕[住建部原副司長]

劉宇昕[住建部原副司長]
劉宇昕[住建部原副司長]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劉宇昕,原住建部建築市場管理司副司長。利用職務便利,劉宇昕通過直接插手或者給相關人員打招呼等方式,為利益相關企業辦理資質、承攬項目等提供幫助,進而收取房子、股份、名車、美元、名表等。2011年被雙規,2013年4月,被法院一審判處12年徒刑。

職務

劉宇昕劉宇昕

劉宇昕長期在住建部(原建設部)工作,曾任建設管理司建築業發展處處長、施工監管處處長、建築市場監管司副司長等職務。

2005、2006年前後,年過50歲的劉宇昕升任原建設部建築市場管理司副司長。

2006年1月,建設部為回響中央領導關於治理商業賄賂的重要批示,專門成立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準備在當年2月20日前制訂出治理建設行業商業賄賂自查自糾、查處案件、建立長效機制的具體工作計畫。劉宇昕作為該領導小組成員,排在了第三位。

受賄

在他的仕途中,有11年(2000年至2011年4月)都在受賄,至少牽扯10起受賄事實。

股份房產不登記自己名

2000年底,借建築行業建立資質審查制度之際,收受1萬美元幫時任北京場道市政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下簡稱場道公司)獲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主項)和機場場道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增項)。

2003年,場道公司董事長桂某成立北京京奇信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註冊資金500萬元,劉宇昕拿出20萬入股,並由桂某湊足50萬的股份。為怕招搖,將股份登記在自己弟弟的名下。

隨後,劉宇昕又看上北京京奇信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的辦公用房。這套總價160萬的公寓,位於海淀區世紀城附近。但劉宇昕只出120萬,還要分三次支付。一家人搬進去後,將房產掛靠在與自己有業務往來的朋友名下。

假借兒子出國索要錢財

1999年前後,劉宇昕借兒子出國讀書為名,向北京中建互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簡稱中建互聯公司)總經理王某索要40萬元用於存款證明。事後,根據警方調查時劉宇昕妻子的證言,這40萬壓根沒有用於兒子上學。

關照企業獲得名車名表

2006年12月30日,建設部通過《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截止2011年,劉宇昕通過幫助多家沒有資質的企業獲得資質,先後獲得一張價值15萬餘元的高爾夫俱樂部會員卡、20多萬的豐田轎車、2萬多元的高檔音響和一塊30多萬的百達翡麗牌手錶

獲刑

2011年下半年,劉宇昕被雙規,主動交代了罪行,包括當時辦案機關尚不掌握的犯罪事實。

2013年4月,法院認為,劉宇昕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牟取利益,其行為已經構成了受賄罪,且屬於數額特別巨大。由於劉宇昕能夠在辦案機關尚不掌握的情況下,主動交代受賄犯罪的事實,具有自首情節,且已退繳全部贓款及孳息,認罪態度較好,依法可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以犯受賄罪,判處劉宇昕有期徒刑12年,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