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1992年,他任郴州柴油機廠廠長時,該廠累計虧損1100萬元,負債率高達130%。上任後引他大膽改革,強化管理,精簡機構、減員增效,科室由26個撤併為12個,非生產人員由325人減少到112人;劃小核算單位,實行六放開,即放開經營範圍、勞動用工權、利益分配權、副職聘用權、固定資產使用權、獎罰權;他積極開發新產品,先後開發出制管機、水泥路面提漿機、微型柴油機和耕整機;不斷開拓國際市場,產品出口到巴基斯坦、馬來西亞、伊朗。他嚴格質量管理,實行質量一票否決。建立銷售責任制,1997年實現銷售收入比1992年增長304%;大膽探索,組建集團公司,經濟效益穩步增長。公司集股份合作、租賃經營、分體經營於一體,為企業改制樹立了新模式.使公司於1993年一舉扭虧為盈。1995年盈利五7萬元.超過歷史最高水平,不僅彌補了過去1100萬元虧損,而且還償還銀行貸款本息1022萬元。資產負債率下降11%,上交各種稅金307萬元。他個人先後被評為郴州市優秀企業家、湖南省機械工業局優秀企業家、郴州市優秀企業思想政治工作者、第九屆湖南省優秀企業經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