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丹冰

劉丹冰

劉丹冰,女,漢族,1962年1月10日生,西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政治經濟學專業畢業,獲經濟學博士學位,教授, 經濟法學和民商法學碩士研究生導師。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西北大學法學院院長

劉丹冰標準像劉丹冰標準像
劉丹冰,女,漢族,1962年1月10日生,無黨派,1987年參加工作。西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政治經濟學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獲經濟學博士學位,教授, 經濟法學和民商法學碩士研究生導師。西安市碑林區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學習和工作經歷

1980年9月—1987年7月西北政法學院法律系及經濟法專業學習,本科、研究生畢業,獲法學學士、碩士學位
2004年9月—2008年3月西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政治經濟學專業學習,獲經濟學博士學位
1987年7月至今,在西北大學法學院任教

成就及榮譽

教改與教材建設項目

參與西北大學教改與教材建設項目共4項
1.西北大學,《<中國經濟法>多媒體教案》,主要成員,資助金額2萬元,2000年。

劉丹冰在會議上發言劉丹冰在會議上發言
2.西北大學,《案例教學法研究》,主要成員,資助金額0.3萬元,2000年。
3.西北大學,《民法學概論》,主要成員,資助金額3萬元,2003年。
4.西北大學,《經濟法學》,主要成員,資助金額3萬元,2003年。科研項目

1996年以來,主持及參與的科研項目共7項,經費18萬餘元。其中作為項目負責人的項目5項,經費15萬餘元。
1.陝西省教育廳科研項目:《西部開發與政策性銀行機制研究》,項目負責人,1.2萬元,2001年。
2.陝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十五”規劃課題:《高新技術風險投資中的法律問題》,項目負責人,1.3萬元,2002年。
3.中國法學會研究課題計畫:《金融創新中的法律問題研究》,項目負責人,2萬,2003年。
4.西大科研基金:《西部開發中的財稅法律問題研究》,項目負責人,0.6萬元,2000年。
5.陝西省教育廳科研項目:《西部開發中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研究》,第一成員,1.2萬元,2002年。
6.陝西省軟科學項目:《高新技術開發區發展模式研究》,第一成員,資助金額2萬元,2003年。
7.橫向聯合項目:《房地產經營機制、政策、法律研究》項目負責人,10萬元,2004年。合作單位:西安市房地產股份(集團)有限公司。

科研成果

出版著作十餘部,主要有:
《金融法》(‘十一五’國家級教材規劃)
《入世後,中國金融法律的理論與實務》
《經濟法學綱要》
《銀行實務與法律》
簡明經濟法教程
發表論文三十餘篇,主要有:
“論國有資產信託及其法律調整”(《中國法學》2002年第5期)
“商業銀行公司治理中的投資者保護”(《光明日報》理論周刊2002年12月3日
“建立完善失信懲治機制”(《光明日報》理論周刊2003年4月1日)
“存款契約的法律特徵的探討”(《西北大學學報》2002年第3期)
存款風險的法律分析”(《政法論壇》2002年第6期)
“銀行存款所有權的行使與歸屬—兼論存款契約的性質”(《法學評論》2003年第1期)
“論特殊商主體之特殊—以商業銀行等金融類公司為例”(《中國商法年刊》第四卷,2004年11月)
“金融創新與法律”(《中國法學》2006年增刊)
“論銀行監管與銀行業的高風險”(《西北大學學報》2007第4期)
“防範與管理金融衍生工具的信用風險”(《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第4期)
“試論金融衍生市場中的投資者教育”(《河北法學》2009年第6期)

獲得榮譽

獲獎10餘項主要有:
2004年《存款風險的法律分析》獲陝西省第七次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2002年《從產權明晰、信息公開的角度談健全信用機制的商法保障》獲中國法學會商法學優秀論文三等獎;
2005年《入世後,中國金融法律的理論與實務》獲陝西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二等獎
2005年獲得西北大學教學質量一等獎
2004年、2007年、2009年三次獲得西北大學教學成果二等獎
2000年、2003年、2008年三次獲得西北大學優秀教師稱號

社會兼職

社會兼職:

中國法學會銀行法研究會常務理事
中國法學會證券法研究會常務理事

劉丹冰劉丹冰
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理事
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理事
陝西省法學會智慧財產權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陝西省輿情研究中心研究員
西安市法學會副會長
陝西師範大學國際商學院特聘教授
西安體育學院體育法研究中心特聘教授
《陝西環境》雜誌編委
陝西省律師協會金融證券專業委員會委員實務兼職:

陝西明倉律師事務所律師
西安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
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
上市公司陝西延長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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