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性會計與會計規則制定權契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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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作 者: 李桂榮 著
出 版 社: 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
ISBN: 9787811381665
出版時間: 2008-12-01
版 次:
頁 數: 254
裝 幀: 平裝
開 本: 16開
所屬分類: 圖書>經濟>會計、審計
內容簡介
會計準則的不完備性導致了創造性會計的客觀存在,由此,探尋創造性會計的影響因素並有針對性地對創造性會計進行規範,就成為會計理論與實務研究的一個重點和難點問題。在我國目前經濟轉軌時期,經濟發展的不均衡性、經濟業務的多樣性與會計準則滯後性之間的矛盾尤為突出,對創造性會計問題的研究也就更為迫切。但是,既有的研究大多停留在實務層面,無法從理論上對創造性會計的生成機理和規範機製做出令人滿意的回答。這一理論上的盲點阻礙了會計在市場經濟中作用的有效發揮。本文以經濟學中的利益相關者理論為基礎,以會計規則制定權契約安排為主線,探求創造性會計產生的內在邏輯,推導出利益相關者理論下企業會計規則制定權契約安排的理論框架。中國會計規則制定權契約安排下的創造性會計的實證研究結果為上述理論分析提供了經驗證據的支持。本文的創新性工作主要有以下幾點: 1.以利益相關者理論為基礎,從會計規則制定權契約安排角度構建了一個關於創造性會計生成機理與規範機制的分析框架,從理論上論證了會計規則制定權契約安排與創造性會計的基本關係;指出會計規則制定權契約安排決定了創造性會計的性質和邊界,創造性會計屬於剩餘會計規則的範疇,並受通用會計規則完備性、剩餘會計規則制定權契約安排的合理性以及會計監督有效性的影響;通過構建利益相關者框架下的企業會計規則制定權契約安排模型,對創造性會計的規範機制進行了探索。上述理論分析框架的提出,豐富了現有的行為性會計理論。 2.本文研究了通用會計規則制定權契約安排對創造性會計的影響;提出了一個關於會計準則基本質量要求的新觀點:利益相關者博弈均衡的共同知識。並以此為基礎,從公共契約與知識生成角度探討了通用會計規則制定權契約安排對創造性會計的影響。通過問卷調查發現,在參與會計準則制定方面,利益相關者具有不同的參與指數,但目前在中國,利益相關者缺乏合適的渠道來參與會計準則制定,且在參與會計準則制定方面存在“搭便車”傾向,由此導致了會計準則不盡完備,創造性會計有一定的存在空間。據此,提出了創造性會計規範機制的設計要點,即通過完善會計準則制定程式和建立會計準則完善機制來改善會計準則制定者的理念、知識、經驗和信息結構,從而降低通用會計規則的不完備性程度,並通過建立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為規範創造性會計提供理論支持和指引。 3.本文發現了剩餘會計規則制定的權能失衡是機會主義型創造性會計的根源。以創造性會計的主要披露方式——會計差錯更正為變數,考察了現行剩餘會計規則制定權契約安排對創造性會計的影響,發現上市公司是否利用剩餘會計規則制定權進行盈餘操縱與公司是否存在扭虧動機、資產負債率高低以及盈余增長率密切相關。從而證明了當存在創造性會計的機會時,控制權人具有明顯的盈餘操縱動機,而不合理的剩餘會計規則制定權契約安排為其提供了可能。 4.從會計規則監督權契約安排角度研究了創造性會計的生成機理和規範機制。藉助審計獨立性和審計師行業專長這兩個反映審計質量的變數,研究了當前中國會計規則監督權契約安排對創造性會計的影響。在理論分析的基礎上,通過問卷調查和對A股市場審計師行業專長情況的考察,發現我國目前審計委託權更多地被“內部人”行使,審計監督的有效性較差,審計市場’幾乎不存在審計師行業專長,市場缺乏對高質量審計的自發需求。從而證明了當前扭曲、無效的會計規則監督權契約安排是機會主義型創造性會計存在的另一重要根源。在博弈分析的基礎上,提出要有效發揮會計規則監督權契約安排對創造性會計的規範作用,關鍵在於一是要設定獨立、有效的內部會計監督機構;二是通過建立審計基金託管人制度調整審計委託關係的失衡,進而提高會計監督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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