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交通運輸行業法律法規、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全縣公路、水路等行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專項規劃、中長期發展計畫;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二)承擔涉及全縣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組織陸路、水路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三)承擔全縣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指導和監督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的實施;負責城鄉客運、計程車行業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涉外運輸的協調管理;負責港口的行業管理。
(四)承擔全縣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指導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撈、通信導航、船舶與港口設施保全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船員管理有關工作;負責縣轄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指導鄉鎮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工作。
(五)負責提出全縣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的意見、建議、監督實施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對涉及財政、土地、價格等方面的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六)承擔全縣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監督、指導公路、水路等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的實施;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維護和行業管理;指導鄉村道路建設業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協調處理機關日常政務與事務;負責工作目標的制定落實、重要會議的組織、公文管理、重要檔案的起草和審核及新聞宣傳、政務信息、保衛、後勤、檔案管理、信訪、保密、文印、安全“四防”等工作;負責交通行業的規劃、計畫、統計、預測、信息引導工作;負責全系統的勞動人事調配、工資福利、機構編制、社會保險等工作;做好全系統職稱評定、考核、和幹部管理工作;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負責局機關的財務工作,負責交通基礎建設的專項資金及地方配套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工程預決算審核上報工作,負責系統內財務工作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財務審計工作。
(二)建設養護科
負責前郭縣域內公路、水路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工作。完善交通建設誠信體系,維護交通建設市場秩序;負責編制公路路網規劃、設計和招投標工作;組織擬定並監督實施全縣公路、水路等行業發展規劃;指導公路養護和港口、航道維護工作;負責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監督和安全工作及基礎工作的管理;承擔全縣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指導鄉村道路建設業務。
(三)行政審批辦公室
根據國家有關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交通運輸管理方面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承擔機關重大決策等論證和有關規範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相關行政執法、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政策法規宣傳、監督和行政執法教育管理;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執法監督。
1.在鄉級公路用地範圍內設定非公路標誌的審批;
2.鄉道建設項目施工許可;
3.鄉道公路兩側增設平交道口的審批;
4.在鄉級公路建築控制區內埋設管線、電纜等設施的批准;
5.鄉道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審批‘
6.與鄉道連線的專用公路規劃的審核‘
7.縣轄區境內超限車輛行駛鄉道以及使其改線的審批‘
8.建設工程占用、挖掘鄉道以及使其改線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