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歷史大樓前身的建築物名為「莊士敦樓」,最初建於1843年,並成為首兩任香港總督砵甸乍和戴維斯居住的地方。自從戴維斯於1846年搬到堅道居住之後,大樓曾多次易手,先後用作匯豐銀行飯堂及俄羅斯領事館,並於1890年更名為「比更士菲樓」。而華人一般將其稱為「拱北樓」。
1915年,法國外方傳道會購入該座建築物重建,作為行政總部之用途,工程於1917年3月完成,外觀一直維持至今。香港日治時期,日軍曾經占用該座大樓為日本憲兵總部。1945年8月香港重光,當時香港輔政司詹遜曾於該大樓成立臨時政府總部。1953年,香港政府購回大樓,最初為香港教育署總部,1965年改為維多利亞城地方法院,其後於1980年再成為香港最高法院所在地。1983年,大樓再改為香港政府新聞處總部,1989年被列入香港法定古蹟。1997年起,該大樓用作香港終審法院。
特色
重建於1917年的大樓,屬於新古典風格,現時在香港已所剩無幾。整座大樓以花崗石和紅磚蓋成,樓高三層,並附有地窖及角樓。而其北面有一座圓頂的小教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