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甲

前三甲

前三甲即前三名。甲,在天干中排第一位,通常表示居第一位。

基本信息

演進

殿試之制始於唐武則天天授元年(690年)“策貢士於洛成殿”。又宋太祖開寶六年(973年)於“講武殿度進士”後遂為永制。殿試後進士分等級始於宋。宋太宗太平興國八年(983年)開始把考中的進士分為五甲(等)。元順帝時又將進士分為三甲,並規定一甲為三人。明沿元制,洪武四年(1371年),明太祖朱元璋始策問貢士於奉天殿,賜一甲三人進士及第,賜二甲進士出身,賜三甲同進士出身。其中二三甲進士各科名額不等,無定數。清沿明制,自順治三年(1646年)丙戌開科,會試後將錄取的貢士舉行殿試。

金榜題名,因殿試發榜用黃紙,表里二層,分大小金榜,小金榜進呈皇帝御覽後存檔大內,大金榜用皇帝之寶,傳臚後由禮部尚書奉皇榜送出太和中門,至東長安門外張掛在宮牆壁,故考中進士者稱金榜題名,金榜按殿試成績將進士分為三甲,第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頭名狀元,因唐朝舉人赴京考試皆須投狀,故名,第二名榜眼,眼二也,故名。第三名探花,因唐朝新科進士杏園舉行“探花宴”,故名,第二甲賜進士出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各科名額不等。

傳臚後,一甲三人插花披紅,狀元用金質銀簪花,諸進士用彩花,由鼓樂儀仗擁簇出正陽門,跨馬遊街,備傘蓋儀送回會館住所。其餘二甲,三甲由東華,西華門出宮。

來源

現代人都把古代科舉考試的“三甲”認為是狀元、榜眼、探花。其實這是對“三甲”的一種誤解。古代科舉考試的“三甲”絕非指狀元、榜眼、探花。

一般提到中國封建社會的科舉制度,都是從明、清兩代的科舉說起。明清的科舉分為甲、乙兩科。乙科是指集中全省秀才在省城舉行“鄉試”(即省試),中試者稱為舉人;甲科是把全國的舉人集中到京城裡舉行“會試”,中試者在宮殿舉行“殿會”,此次中榜者稱為進士。根據成績高低,進士又分為三等,即一甲、二甲、三甲。

實際上,中國封建科舉制度從隋朝大業年間便已經開始,但是直到宋朝太平興國八年才開始分類“三甲”。即殿試第一等的稱為“一甲”,賜“進士及第”;第二等的稱“二甲”,賜“進士出身”;第三等的稱為“三甲”,賜“同進士出身”。統稱進士。一甲、二甲、三甲各取若干名。

到了元、明、清,科舉考試“殿試”的中榜者,一甲僅限三名,二甲、三甲則各取若干。一甲的第一名叫狀元,一甲的第二名叫榜眼,一甲的第三名叫探花;而“三甲”,實際上是殿試的末等。因此,中國封建社會科舉制度的“三甲”,並不是指狀元、榜眼、探花,而是殿試中榜進士當中第三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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