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奇

刻奇

Kitsch這個詞80年代末中國讀者在昆德拉那本《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中已經遇到過。但是這本書中文譯者將它的意思譯反了,譯成了“媚俗”,即討好別人的意思,而這個詞更準確的意思是“自媚”,即討好自己、迎合自己。一般現在學界譯為“刻奇”,這個音譯出於無奈,但是總比譯反掉了好一些。

基本信息

含義

刻奇刻奇

一、自我感動及感傷;

二,難以拒絕的自我感動和感傷;

三、與別人一道分享的自我感動與感傷;

四、因為意識到與別人一道,感傷變得越發加倍;

五、滔滔不絕的洶湧感傷最終上升到了崇高的地步,體驗感傷也就是體驗崇高;

六、這種崇高是虛假的,附加含義大過實際含義;

七、當賦予感傷崇高的意義之後,容不得別人不被感動與感傷。誰要是不加入這個感傷的洪流,就是居心叵測。

八、這是最主要的,刻奇是一種自我愚弄。

這個層層推進的意思,是從昆德拉點點滴滴的說法中總結出來的--"靈魂的虛腫症"、"一個人在具有美化功能的哈哈鏡面前,帶著激動的滿足看待自己"、 "將既定模式的愚昧,用美麗的語言把它喬裝起來,甚至連自己都為這種平庸的思想和感情流淚"、"傻瓜的俗套邏輯" 、"極權國家發展了這種Kitsch,因為這些國家不能容忍個人主義、懷疑和嘲笑……"

舉例

昆德拉自己舉的一個例子是這樣的,雖然我沒有把握這是否適合我們讀者的理解力,但還是照錄如此:

當看見草坪上奔跑的孩子,由Kitsch引起了兩行“前後緊密相連”的熱淚:第一行是說:看見了孩子在草地上奔跑,多好啊;第二行是說,和所有的人類在一起,被草地上奔跑的孩子們所感動,多好啊。昆德拉接著強調:“第二種眼淚使Kitsch更加Kitsch”(《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

不揣冒昧的理解是:一個人為此流出的第一行眼淚,不僅是因為眼前的景象,而是因為自己被這景象而感動。從這種感動中,他覺出自己原來是一個良心未泯的人。他一邊流淚一邊對自己說:你看我仍然是個好人啊,我的內心仍然是有感情的,有人曾經說過我內心冷漠或者缺乏人性,那統統都是鬼話。

第二行眼淚使得這個人更加昂首挺胸起來:他原來不僅是孤立無援的一個人,當他洶湧的淚水與別人流在一處時,他體驗到了自己是人類成員的那種感覺,他加入了眾人的行列並且感到被接納,他不僅重新找回了安全感,而且感到自己的生命正在閃閃發光,正在走向光明和出路。

因此,Kitsch始終伴隨著一種虛幻的性質,是一個人藉此擺脫對於自己評價不高。昆德拉的這個例子需要進一步修正的是,Kitsch更多產生於悲苦的對象,而不是幸福的對象,因為一個原本悲苦的心情,它更需要別人的悲苦來養活,側身於別人的悲苦當中,比分享別人的幸福,痛感要來得強烈。

辭彙來源

媚俗(德語:Kitsch)是一種被視為次等的視覺藝術形式,對現存藝術風格欠缺品味地作複製,又或是對已獲廣泛認同的藝術作毫無價值的模仿。這個概念亦有關於任何刻意地在作品中使用被公認為文化象徵的元素然後廉價地大量生產這些非原創的東西。 “媚俗”亦是指那些在美學上有所不足(不論是否傷感、迷人、具戲劇性或創意),在創意上只是通過重複慣例和公式,流於表面地模仿藝術作品的某些藝術種類。傷感的泛濫亦與媚俗有關。當代對媚俗的定義是帶貶意的,用以描述那些並非創作出來表達自我,而僅是為了迎合商業目的和大眾需求的作品。媚俗一般用作形容那些無重要性而又俗氣、精心計算來討好大眾、被視為造作和空洞,而非真正的藝術的作品。媚俗這個概念最初所描述的一類藝術作品,是對19世紀在美學上傳達誇張的傷悲和情緒的藝術手法(例如通俗劇)的一種回應,所以,“媚俗藝術”和“傷感藝術”有密切關係。

這個詞遠非昆德拉的首創。上個世紀三十年代始,人們開始談論它,首先指出是它的虛假、廉價的性質,這正是Kitsch的原發點。奧地利作家布洛赫指出:Kitsch 這種東西“反基督看似基督,行動和說話像基督,但依然是路西弗”、“不僅是美學的邪惡,而且是社會和政治的邪惡”(1933);美國文化批評家格林伯格認為“Kitsch是這時代我們生命中所有虛假的縮影”、“Kitsch假裝對顧客毫無要求除了要他們的錢”(1939);法蘭克福學派批評家阿爾多諾指出:“對淨化的戲仿”、“用更加空虛來填滿空虛的時間”;紐約知識分子凡登哈格說Kitsch “使個體失去追求真正的滿足的代替滿足”以及羅森伯格:“已建立規則的藝術,可預期的客群,可預期的效果,可預期的報酬”;托馬斯·寇克說“Kitsch是要來支撐我們的基本情感和信念,不是困惑或質疑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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