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休眠

制度休眠

“制度休眠”現象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中央政令不暢,百姓權益受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在我國制度不斷健全的當下,該問題尤其需要引起高度重視。

現象

有些好制度看得見摸不著,好制度不落實,深負民望有些好制度看得見摸不著,好制度不落實,深負民望

在中國,這一套規則和制度包括法律、規章、政策等多個層次,涵蓋了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為保障民眾權益提供了堅實的依據。然而,在實際生活中,由於一些部門和人員執行不力,好制度的效應並沒有完全發揮出來,導致“制度休眠”,以至於有時老百姓發出這樣的感嘆:“有些制度看得見卻摸不著。”

表現

一是落實不力,讓惠民政策在有的地方成為“空文”。
好政策還需落實好。近年來,中央出台的惠民、利民政策很多,社會反響強烈,百姓紛紛叫好。但這些政策在執行過程中,由於情況複雜、利益關聯等原因,有時會發生變形走樣的情況,惹來民眾的怨聲。
二是監管缺位,讓一些規章制度在有的領域凌空蹈虛。
相關部門出台的一些規章制度很有針對性,往往是為了整頓、清理當下的一些不良現象。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這些規章制度有不少淪為“應景之作”,嚴重損害了政府和相關部門的權威。這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具體執行部門沒有真正履行職責,發揮應有的監督、檢查作用。
三是辦事人員相互推諉,“躲、拖、推”,讓百姓訴求成為“皮球”。
民眾利益無小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黨的宗旨。有的地方、有的部門對攸關民眾利益的事情推諉塞責,不聞不問,這不僅是對個人權益的漠視,更是對黨的執政理念的漠視。一些與民眾切身利益相關的事情,如果解決不好,服務不到位,就會動搖民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這是需要引起高度警惕的。
現階段,社會進入轉型期和矛盾凸顯期,民眾利益訴求複雜,許多造成很大社會影響的突發事件、群體性事件,往往都是肇端於不起眼的小事。各級行政部門如果不能主動回應民眾關切,切實按照各種規章制度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各種矛盾就難以消解在萌芽狀態。

落實難原因

一些幹部有“官本位”思想,在工作中養成了只對上負責的習慣,對於民眾提出的問題,尤其是一些棘手問題,能推就推。

幹部在政績觀上存在的問題也是導致“制度休眠”的重要因素。

與此同時,地方、部門和個人利益有時也會成為制度執行過程中的干擾因素。

應對之策

建立正確的政績導向

建立檢查和考評機制,是提高制度執行效率的關鍵之舉。首先要做到制度內容的公開透明,讓民眾了解,知道哪方面的訴求應該由哪個部門來解決。在此基礎上,建立一整套科學的考評機制,形成正確的政績導向,將有助於解決各類民眾訴求。

加大監督懲處的力度

解決“制度休眠”問題,從問責的角度就是要加大對制度執行不力,“懶政”、“庸政”等行為的懲處力度,警醒那些碌碌無為者,那些只為各自部門、地方和自身利益考慮的執行者。

讓民眾參與激活“休眠”制度

避免“制度休眠”,關鍵的因素在於最大限度地讓民眾參與進來,讓民眾對幹部幹得好壞有發言權。只有這樣,幹部才能真正重視民眾的感受,改變行政理念。

專家解讀

由此可見,要保證相關制度得到全面、高效落實,就不僅要強化制度執行體系的建設,更要抓住考評這個關鍵點。有執行、有考評,考評結果與政績掛鈎,這樣就會形成一種導向,增強制度執行的剛性。

民眾評議的意義在於樹立一種導向,讓基層官員能樹立正確的政績觀,為百姓服務。只有樹立了這種導向,好制度才不會“休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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