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扎曲普坦

利扎曲普坦,用於成人有或無先兆的偏頭痛發作的急性治療,有很好的耐受性、不良反應輕且時間短暫。

基本信息

利扎曲普坦
 商品名:欣渠、善清
 藥品類別:神經系統,心腦血管
成品名稱和劑型:苯甲酸利扎曲普坦片苯甲酸利扎曲普坦膠囊
原料產地:印 度
適應症:用於成人有或無先兆的偏頭痛發作的急性治療。不適用於預防偏頭痛。不適用於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頭痛患者。
藥理作用:利扎曲普坦對複製人5—HT1B和5—HT1D具有高度親和力,對其他5—HT1和5—HT7受體親和力較低,對5—HT2、5—HT3、腎上腺素、DA、組胺、膽鹼或BZ受體無明顯活性。利扎曲普坦激動偏頭痛發作時擴張的腦外、顱內血管以及三叉神經末梢上的5—HT1B/1D,導致顱內血管收縮,抑制三叉神經疼痛通路中神經肽的釋放和傳遞,而發揮其治療偏頭痛作用。
用法用量:口服給藥,一次5—10mg(1—2粒),每次用藥的時間間隔至少為2小時,一日最高劑量不得超過30mg(6粒)。或遵醫囑。
不良反應:本品有很好的耐受性、不良反應輕且時間短暫。主要副作用是虛弱、易疲勞、嗜睡、有疼痛或壓迫感及眩暈。嚴重的心臟意外,包括在使用5—HT1激動劑後出現死亡,這些事件極少發生,報導的病人多伴有冠狀動脈疾病(CAD)危險因素先兆。意外事件有冠狀動脈痙攣、短暫性心肌缺血、心肌梗死、室性心動過速及室顫。
禁忌:
1、禁用於局部缺血性心臟並(如:心絞痛、心肌梗死或有記錄的無症狀缺血)的患者。
2、禁用於有缺血性心臟病、冠狀動脈痙攣(包括Prinzmetal變異型狹心症或 其他隱性心血管疾病等)症狀、體徵的患者。
3、因本品能升高血壓,故不易控制血壓的高血壓患者禁用。
4、禁用於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頭痛患者
5、禁止同時服用MAO抑制劑,禁止在停服MAO抑制劑兩周內服用本品。
6、對本品或任一活性成分過敏者禁用。
7、在服用本品治療的24小時內,禁止服用其他5—HT1激動劑,含有麥角胺或麥角類藥物如雙氫麥角胺、美西麥角等。
藥代動力學
本品口服後吸收完全。其平均絕對生物利用度大約為45%,達到平均最高血漿濃度(Cmax)大約1~1.5小時(Tmax)。
未見偏頭痛發作對本品吸收或藥代參數的影響。食物對本品的生物利用度(F)沒有明顯的影響,但使達峰時間延遲了1小時。本品的血漿半衰期(t1/2)在男性和女性的平均值為2-3hr,其曲線下面積(AUC)女性比男性大約高30%,平均達峰濃度比男性約高11%,而達峰時間一致。多劑量給藥沒有發生蓄積效應。平均表觀分布容積(Vd)在男性大約為140L而女性為110L。該藥的血漿蛋白結合較低約為14%。
本品主要通過單胺氧化酶-A(MAO-A)氧化脫氨基作用代謝為吲哚乙酸(對5-HT1B/1D受體沒有活性),少量代謝為N-去甲基利扎曲普坦(一種對5-HT1B/1D受體作用與母體複合物相似活性的代謝物,其血漿濃度大約為母體複合物的14%,)它們的消除率相似。
其它較少的代謝物如N-氧化物、6-羥基複合物及6-羥基代謝物結合的硫酸鹽,對5-HT1B/1D受體均沒有活性。本品不抑制人肝細胞色素P450 3A4/5,1A2,2C9,2C19和2E1,是P450 2D6的競爭性抑制劑,其抑制濃度卻要求極高水平,無臨床相關性。
單劑量口服10mg14C-利扎曲普坦後,120小時後總的放射活性累計在尿和糞便中分別為82%和12%。口服給藥後,大約有17%進入血液循環。約有14%的藥物以原型從尿中排出,約51%的藥物以吲哚乙酸代謝物的形式排出,說明本品存在首過代謝。
本品在健康非偏頭痛老年人志願者(年齡在65~77歲之間)的藥代動力學與在健康非偏頭痛年輕志願者(年齡在18~45歲之間)體內相似。給輕、中度酒精性肝硬化引起的肝損害患者口服本品後的血漿濃度,輕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與健康對照組相似,而中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要比前二者高出大約30%。
腎功能不全的病人(肌酐清除率為10~60ml/min/1.73m2)本品的AUC0-∞與健康人沒有明顯差異。而血液透析的病人(肌酐清除率<2ml/min/1.73m2),本品的AUC比正常腎功能患者要高出大約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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