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利他主義是倫理學的一種學說。一般泛指把社會利益放在第一位,為了社會利益而犧牲個人利益的生活態度和行為的原則。19世紀法國哲學家和倫理學家孔德首先把這個概念引進道德理論,並以它作為他的倫理學體系的基礎。以後又為英國的斯賓塞等所採用。孔德認為,人類既有利己的衝動,又有利他的衝動。所謂道德,就是使前者從屬於後者。又說,利他又必然以利己為基礎。利他主義,只局限於超階級的個人之間的關係,而迴避了道德的社會基礎和階級基礎,沒有也不可能規定個人對社會所承擔的道德責任。因此,利他主義實質上仍然是從利己主義出發的資產階級道德理論。在社會主義社會,由於團隊精神的道德原則已經包含並遠遠超過了利他主義的道德內涵,因此,馬克思主義倫理學不再使用利他主義的概念。所謂利他主義,就是一個個體在特定的時間和空間條件下,以犧牲自己的適應性來增加、促進和提高另一個個體適應性的表現。
利他主義,不管是在動物界,還是在人類社會,都是一種客觀存在的現象,這已被許多事實所證明。問題是,為什麼會產生利他主義?原因可能是多重的。
對於一般動物而言,產生利他主義情結的原因可能更多地是出於本能和遺傳,當然也不排除它們通過一些簡單的計算和推理而導致利他的可能性。從總體上看,動物沒有人類所具有的發達理性和計算能力;所以,動物中的利他主義更多體現為一種自然屬性,而非社會屬性。
但對於人類社會而言,情況並非如此。一方面,人類不可能脫離自然屬性,所以,人類社會中存在的利他主義,並不排除來自本能和遺傳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人類又是社會性動物,所以,人類社會的利他主義,又帶有強烈的社會屬性。由於人的本質是人的社會性,所以,人類利他主義的本質屬性應在人的社會屬性方面,而非在人的自然屬性方面。
從人類社會的演進過程看,利益追求是人類社會屬性的核心,所以,利他主義的實質在於主體間的利益博弈,並且應是長期利益博弈的一種均衡。
在《商人為什麼需要哲學》一書中倫納德·佩柯夫提到:利他主義的對立面是自私自利。他並不意味著對他人仁慈,也不意味著尊重他人的權利。按照孔德的界定,利他主義此後表現為:將他人置於本人之上作為基本的生活規律。意味著,你毫無條件地為他人活著,為他們犧牲,犧牲你自己的利益、你自己的快樂、你自己的價值。
因素
(1)自然環境:良好的氣候及環境使個體心情愉悅,往往會增加利他,而噪音等惡劣環境因素會減少利他。(2)社會情境:他人在場對利他行為往往有負面的影響,在場人數越多,利他越少,獨自一個時個體利他的可能性反而增加。這是由於他人在場,導致去個性化,使個體責任意識喪失;或者導致責任擴散。如果情境中出現助人行為的榜樣,會產生示範效應,增加人們的利他行為。
(3)時間壓力:時間緊張時會難於利他。
(4)利他對象的特點:被幫助者與利他者態度與價值觀相似、未傷害過利他者或更有吸引力的人,更容易讓人產生利他。
形式
親緣利他
“親緣利他”即有血緣關係的生物個體為自己的親屬提供幫助或作出犧牲,例如父母與子女、兄弟與姐妹之間的相互幫助。一般情況下,這種以血緣和親情為紐帶的利他行為不含有功利的目的,因此有人把它稱為“硬核的利他”(hard-corealtruism)。但生物學的研究業已證明,“親緣利他”對生物個體來說並非沒有回報。根據“親緣選擇”理論,生物的進化取決於“基因遺傳頻率的最大化”,能夠提供“親緣利他”的物種在生存競爭中具有明顯的進化優勢。(Hamilton,1963)因此,“親緣利他”不僅在人類社會,而且在整個生物世界都是一種非常穩定、非常普遍的行為模式。例如,當幼鳥遭受攻擊時,許多鳥類父母都會挺身而出,用偽裝受傷的方法把猛禽引向自己,使子女得以逃脫。所以,無論在人類社會或生物世界,“親緣利他”在父母與子女關係上表現得尤為動人和充分。而隨著親緣關係的疏遠,“親緣利他”的強度也會逐步衰減。生物學家甚至設計出所謂的“親緣指數”,並根據它來計算“親緣利他”行為的得失和強弱
互惠利他
“互惠利他”即沒有血緣關係的生物個體為了回報而相互提供幫助。生物個體之所以不惜降低自己的生存競爭力幫助另一個與已毫無血緣關係的個體,因為它們期待日後得到回報,以獲取更大的收益。從這個意義上說,“互惠利他”類似某種期權式的投資,所以有人把它稱為“軟核的利他”(soft-corealtruism)。例如,一種生活在非洲的蝙蝠,以吸食其他動物的血液為生,如果連續兩晝夜吃不到血就會餓死;一隻剛剛飽餐一頓的蝙蝠往往會把自己吸食的血液吐出一些來反哺那些頻臨死亡的同伴,儘管它們之間沒有任何親屬關係。生物學家發現,這種行為遵循著一個嚴格的遊戲規則,即蝙蝠們不會繼續向那些知恩不報的個體饋贈血液。(Wilkinson,1984)顯然,這是一種非常典型的“互惠利他”。根據“邊際效用遞減律”,當施惠者與受惠者互相換位時,同樣數量的血液將產生更大的邊際效用,從而使這類行為具有明顯的經濟學含義。不過,由於施惠與回報存在著時間差,從而使這種期權式的投資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因此,“互惠利他”必然存在於一種較為長期的重複博弈關係中,而且還要求形成某種識別機制,以便抑制道德風險和個體的機會主義傾向。雖然精密的“互惠利他”模型直到20世紀晚期才由博弈論專家阿克塞羅德建立起來,(Xelrod,1984)但它的基本思想卻在200多年前亞當·斯密論述那隻著名的“看不見的手”時,就被一針見血地指出過了。
純粹利他
“純粹利他”即利他主義者不追求任何針對其個體的客觀回報。例如,湯姆遜瞪羚(Thomson’sgazelles)的利他主義行為:當獅子或獵豹接近時,往往會有一隻瞪羚在原地不停地跳躍向同伴們發出警告。生物學家觀察到,這是一種非常特殊的行為方式,它只發生在最早發現危險的湯姆遜瞪羚身上。按照一般的行為原則,最早發現危險應該最早逃跑才是最佳生存策略。但湯姆遜瞪羚的“英雄主義”卻放棄了第一時間逃生的機會,並以此代價向同伴報警,使自己暴露在捕食者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