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bie jing
釋義
2、指地方官赴任前向京官告別時致送的禮金。
來歷
清代京官,職位較地方官為清貴,收入卻遠遜之。單靠一份工資,不要說中產階級,大部分京官們的餬口養家都成問題。外官則不然,除了薪俸以及政府發給的養廉銀(京官無此收入)以外,各種灰色收入組成的“陋規”更是大筆進項;“陋規”並非貪污受賄的“黑錢”,而是地方官利用行政、財政系統中的諸多“特性”,向紳民設立的收費項目,人稱“無形之加賦,有形之勒索”。
京、外之間收入懸殊,但是,京官亦可利用行政系統的“特性”去影響外官的銓評升降,其喜怒直接關乎外官的烏紗,其間利害,孰敢小覷。於是,京、外之間便形成一種經濟上的調劑。大小京官,莫不仰給於外官之“別敬、炭敬、冰敬”。此三敬便是這種調劑的主要形式。炭敬(冬季)和冰敬(夏季)是外官每年兩次的常課。外官因遷調而進京述職,或京官外放為地方官臨走向相關官員告別,都要贈送財禮,這就是---別敬。
實例
1、吳敬梓《儒林外史》第六回:“打發奶媽和小斯去了,將衣服和銀子收好,又細問太太,知道和兒子們都得了他些別敬,這是單留與大老官的 。”
2、西周生《醒世姻緣傳》第十四回:“自己到四衙里辭了典史,送了十兩別敬,托那典史看顧。”
3、李伯元《官場現形記》第三回:“後來這位藩台大人出京的時候,還教長班送了他四兩銀子的別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