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幾何符號(symbols in elementary geome-try) 初等幾何中使用的表示幾何圖形或幾何關係的符號.大致可分為三類:表示幾何概念的象形或圖形,例如△(三角形);幾何學中特有的表意符號,如二(相似);初等代數符號,如+,一等.雖然歐幾里得< Euclid )的《幾何原本》是幾何學的開山之作,但它並沒有使用幾何學符號,最早使用幾何符號的是古希臘數學家海倫(Heron,<A.))<150).歷史上使用
過的符號甚多,這裡只考察現代初等幾何符號的最先提出者:“△”(三角形)是古希臘數學家海倫提出的;+o‑(圓)是古希臘數學家帕普斯(Pappus,(A))於4世紀提出的;“匕”(角)是英國數學家奧特雷德<Oughtred, W.)於1657年提出的;“土”(垂直)是法國數學家埃里岡(Herigone , P.)於1633年提出的;“日”(平行)是英國數學家瓊斯(Jones, W.)於18世紀提出的;+A}‑(弧AB)是蒂沃利的普拉托(Plato,<T. ))於12世紀提出的.德國數學家萊布尼茨(I,eibniz, G. W.)於1679年用“二”表示相似,1710年,他又用“一”表示相似,現在這兩種情況都採用.哈塞勒(Haseler, J. L.)於1777年用“里”表示全等,德國天文學家、數學家莫爾韋德(Mollweide, K. B. )於1824年則用“蘭”表示全等,現在這兩種符號也都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