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在反思我國舊的刑罰目的理論並借鑑已開發國家最新刑罰目的理論發展的基礎上,系統論述了法律預防、價值防衛和社會防衛目的的各自內容及其應有定位,提出了以價值防衛為目標、以法定預防為統帥、以社會防衛為輔助的三層次刑罰目的理論新體系:並探討其對刑事司法實踐特別是量刑實踐的具體指導意義和引導作用。
作者簡介
李川,1980年生,2007年畢業於山東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2007)和德國馬爾堡大學(2009)訪問學者。現為東南大學法學院講師,研究方向為刑法學。
目錄
前言
一、研究意義
二、研究視角和研究方法
三、研究思路
第一部分 傳統刑罰目的理論的概括與反思
第一章 傳統刑罰目的理論概述
一、刑罰目的之報應論
二、刑罰目的之預防論
三、刑罰目的之一體論
第二章 傳統刑罰目的理論的批判與解構
一、報應論的內部差異與衝突:道德報應和法律報應
二、預防論的內部分裂:一般預防和特別預防
三、報應與一般預防(威懾)的必然聯繫
四、小結
第三章 刑罰目的論缺陷的背後因素:對法治背景的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