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刑法與民法的對話》是對作為刑法學者的佐伯與民法學者的道垣內就刑法與民法相交錯的諸問題歷時兩年所進行的對話的整理。作為幾乎沒有先例的嘗試,雖然《刑法與民法的對話》究竟能在何種程度上取得成功尚不得而知,但毫無疑問的是,《刑法與民法的對話》在對兩大部門法學理論進行某種程度深化的同時,還從雙方的角度提示了就刑法與民法相關聯的課題展開研討的必要性及樂趣。
作者簡介
作者:(日本)佐伯仁志(日本)道垣內弘人譯者:於改之張小寧佐伯仁志,1958年出生於日本愛媛縣,1980年畢業於東京大學法學部,現為東京大學教授。主要著作有:《制裁論》(有斐閣,2009年),《少年法的新展開——理論?程式?處遇》(共編,有斐閣,2001年),《理論刑法學的最前線1,2》(共著,岩波書店,2001年,2006年),《判例刑法總論?各論》(共著,有斐閣,1998年),《刑法1總論》(共著,有斐閣,1995年)。道垣內弘人,1959年出生於日本岡山縣,1982年畢業於東京大學法學部,現為東京大學教授。主要著作有:《擔保物權法》(三省堂,1990年),《信託法理與私法體系》(有斐閣,1996年),《買主破產中的動產賣主的保護》(有斐閣,1997年),《民法研究手冊》(共著,有斐閣,2000年),《金融交易與民法法理》(共編著,有斐閣,2000年)。於改之,1969年出生於山東省聊城市;2006年畢業於武漢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2008年4月至2010年3月,日本東京大學大學院法學政治學研究科客員研究員,導師佐伯仁志教授;現為山東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主要著作有:《刑民分界論》,《全球化語境中的有組織犯罪》,《刑法與道德的視界交融》,另在《中外法學淨》、《法學家》、《政法論壇》、《法律科學》、《法商研究》、《法學》等法學類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四十餘篇。張小寧,1979年出生於山東省沂水縣:2009年畢業於武漢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現為日本立命館大學衣笠綜合研究機構博士後研究員。主要著作有:《證券內幕交易罪研究》,另在《中外法學》等法學類核心期刊發表論文若干篇。
目錄
譯序/陳興良/001
中文版序/佐伯仁志道垣內弘人/007
前言/佐伯仁志/009
第一回 寄託的現金
1.前言/001
2.被限定了用途的寄託現金是否“他人之物”?/003
3.與契約宗旨的關係/006
4.刑法與民法之間真的存在差異嗎?/010
5.刑法:物權的保護、民法:債權的保護?——債權保護不夠充分的理由/012
6.民法認為惡意人也值得保護嗎?/016
7.扣押的場合/018
8.盜竊犯占有的贓款(1)——現實的問題/022
9.盜竊犯占有的贓款(2)
——特別論述混合/024
10.使用暫存款購買物品或賣出暫存物時/027
第二回 存款
1.存款人是誰?/029
2.契約的宗旨與不法領得的意思/033
3.與匯款送金的法構造之間的關係/036
4.關於錯誤匯款的最高裁的判決/038
第三回 不法原因給付
1.不法原因給付與所有權的轉移——對昭和45年最高裁判決的理解/047
2.不法原因寄託的思考方法的登場/051
3.刑法學者提出的民法學說?/056
4.贅述/059
5.不法原因給付與詐欺罪的關係/061
6.《民法》第90條與第708條的關係/063
7.不強制清償的債務與詐欺罪的關係/065
8.總結/071
第四回 非典型擔保(1)
1.前言/073
2.賣與擔保與讓與擔保——判例中的區別/075
3.外部轉移型與內外部皆轉移型的區別——判例法理的現狀/078
4.關於讓與擔保的清算義務的問題/083
5.讓與擔保的所有權構成與擔保構成/086
6.論述所有權之所在的刑法意義/091
第五回 非典型擔保(2)
第六回 雙重讓與
第七回 建築物的他人性
第八回 占有
第九回 信信用卡(1)
第十回 用卡(2)
第十一回 自救行為(1)
第十二回 自救行為(2)
第十三回 因契約而生的正當化
第十四回 名譽·隱私的侵害
第十五回 從試管到墓場(1)
第十六回 從試管到墓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