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在《刑法:案例與圖表》的編撰中,我們力求做到:(1)案例嶄新而典型。選取案例重點突出、繁簡適當,與知識點結合緊密。使學生在短時間內掌握有關知識的重點、難點,同時又體現出較強的時效性;(2)分析深入而精到。在以案例闡明有關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時,強調深入剖析立法意圖和法律關係,以案例指導教學,加深知識印象,重在培育學生的法律思維;(3)圖表清晰而全面。圖表是對既有法律與法理的科學分類與整理,並加以系統分解,使之條理化、清晰化、簡要化,能起到加深理解和幫助記憶的作用;(4)引據權威而翔實。所涉法律條文均引自最新的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解釋,理論闡述均以學界通說為準,所選案例均為立法、司法實例。
作者簡介
李翔,1976年6月出生,江蘇省泗洪縣人。上海市曙光學者,中國人民大學刑法學博士,華東政法大學博士後,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華東政法大學第二屆“韜奮學者”。兼任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華東政法大學比較刑法與國際刑法研究所所長;中共上海市楊浦區委工作特別助理。
在《學術論壇》、《法學論壇》、《刑法論叢》、《法學家》、《法學》、《政治與法律》、《理論界》、《中國刑事法雜誌》、《河北法學》、《江西社會科學》、《法制日報》、《檢察日報》及《人民法院報》等雜誌、報紙上發表專業論文80餘篇,其中多篇被人大報刊複印資料全文轉載。獨著、合(譯)著、參著《情節犯研究》、《國際刑法中國化問題研究》、《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國際社會治理腐敗的法律基石》、《美國聯邦刑事法典及其規則》、《權力制約與反腐倡廉的理論與制度研究》、《當代新型犯罪比較研究》、《商業領域犯罪的刑法規制及其防範》、《經濟犯罪司法適用疑難問題研究》、《刑法學》、《刑法案例與學理研究》、《經濟犯罪和經濟刑法研究》等著作、教材十多部(本)。
目前主持《國際反腐敗公約與國內法協調問題研究》、《刑事和解制度的挑戰與應對——以重罪案件適用中的價值衝突及裁判平衡為中心》、《刑事法治視域下的社會信用問題研究》等多項課題研究。
圖書目錄
第一章刑法概說
第一節刑法的概念、性質和體系
第二節刑法的基本原則
第三節刑法的適用範圍
第二章犯罪概說
第一節犯罪的概念
第二節犯罪的分類
第三節犯罪論體系
第三章構成要件該當性
第一節構成要件該當性概述
第二節行為主體
第三節行為
第四節行為對象
第五節結果
第六節因果關係
第四章違法性
第一節違法性概述
第二節正當防衛
第三節緊急避險
第四節其他違法阻卻事由
第五章有責性
第一節有責性概述
第二節責任能力
第三節故意
第四節過失
第五節目的與動機
第六節責任阻卻事由
第六章犯罪未完成形態
第一節犯罪未完成形態概述
第二節犯罪預備
第三節犯罪未遂
第四節犯罪中止
第七章共同犯罪
第一節共同犯罪概述
第二節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
第三節共同犯罪的形式
第四節共犯人的分類及其刑事責任
第五節共同犯罪的特殊問題
第八章單位犯罪
第一節單位犯罪概述
第二節單位犯罪的定罪
第三節單位犯罪的處罰
第九章罪數
第一節罪數的區分
第二節實質的一罪
第三節法定的一罪
第四節處斷的一罪
第十章刑罰概說
第二節刑罰的概念
第二節刑罰的目的
第十一章刑罰的體系
第一節刑罰的體系概述
第二節主刑
第三節附加刑
第十二章刑罰的裁量
第一節量刑概述
第二節量刑情節
第三節量刑制度
第十三章刑罰的執行
第一節刑罰執行的概述
第二節減刑制度
第三節假釋制度
第十四章刑罰的消滅
第一節時效
第二節赦免
第十五章罪刑各論概說
第一節刑法分則體系的概念與特點
第二節我國刑法分則的條文結構
第三節刑法分則的法條竟合
第十六章危害國家安全罪
第一節危害國家安全罪概述
第二節重點罪名
第三節普通罪名
第十七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節重點罪名
第二節普通罪名
第十八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1):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
第一節重點罪名
第二節普通罪名
第十九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2):走私罪
第一節重點罪名
第二節普通罪名
第二十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3):妨害對公
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節重點罪名
第二節普通罪名
第二十一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4):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節重點罪名
第二節普通罪名
第二十二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5):金融詐欺罪
第一節重點罪名
第二節普通罪名
第二十三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6):危害稅收征管罪
第一節重點罪名
第二節普通罪名
第二十四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7):侵犯智慧財產權罪
第一節重點罪名
第二節普通罪名
第二十五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8):擾亂市場秩序罪
第一節重點罪名
第二節普通罪名
第二十六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第一節重點罪名
第二節普通罪名
第二十七章侵犯財產罪
第一節重點罪名
……
第二十八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1):擾亂公共秩序罪
第二十九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2):妨害司法罪
第三十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3):妨害國(邊)境管理罪
第三十一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4):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三十二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5):危害公共衛生罪
第三十三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6):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
第三十四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7):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
第三十五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8):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第三十六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9):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
第三十七章危害國防利益罪
第三十八章貪污賄賂犯罪
第三十九章瀆職罪
第四十章軍人違反職責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