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法律總是神秘而莊嚴的,總是理論而晦澀的,也因為如此,法律條文的精深術語和原則精神,總是顯得與我們的生活有著似遠非遠、似近又難近的距離。作為專業的法律編輯,我們一直在思量:用什麼樣的方式把晦澀、精深的法律條文呈現給讀者,才是對讀者最有用的?本書是基於這樣的目的和考量所組織編寫的,它面向實際,貼近生活,其內容涉及與我們的生活、工作密切相關的領域。 全書對刑法作了全程講解,對法定最高刑獄最低刑如何確定?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損害賠償民事訴訟?勞動教養日期可否抵刑期?如何認定犯罪嫌疑人主動投案?犯罪嫌疑人到案後揭發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實是否認定位立功?……等問題,本書將對以上問題一一作答。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編 總則
第一章 刑法的任務、基本原則和適用範圍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第二條 任務
第三條 罪刑法定
第四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
第五條 罪刑相適應原則
第六條 屬地管轄權
第七條屬人管轄權
第八條保護管轄權
第九條普遍管轄權
第十條 刑事管轄權不受外國審判約束
第十一條 外交代表的刑事豁免
線上試讀部分章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1997年3月14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修訂)
第一編 總 則
第一章 刑法的任務、基本原則和適用範圍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為了懲罰犯罪,保護人民,根據憲法,結合我國同犯罪作鬥爭的具體經驗及實際情況,制定本法。
第二條 任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任務,是用刑罰同一切犯罪行為作鬥爭,以保衛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護國有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條文注釋
保衛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是《刑法》的首要任務。用刑罰方法同一切組織、策劃、實施武裝叛亂、武裝暴亂、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以及勾結外國危害我國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等犯罪作鬥爭,是《刑法》一項很重要的任務。保護國有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是《刑法》的另一項重要任務。為保護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各項基本權利,如公民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等方面的權利,公民依照法律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生活的各項權利,勞動、婚姻自由、老人、兒童不受虐待、遺棄等權利等,《刑法》規定了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犯罪並設定了明確細緻的法定刑。最後,維護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也是《刑法》的一項重要任務,對於擾亂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的犯罪,依照《刑法》予以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