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在數學中,更準確地是同調代數中,分裂引理(splitting lemma)說在任何阿貝爾範疇中,關於短正合序列的下列陳述是等價的。給定一個具有映射 q 與 r 的短正合序列:
我們寫出映射(可能不存在)的箭頭 t 與 u:
下列陳述是等價的:
1. 左分裂 存在一個映射 t: B → A 使得 tq 是 A 的恆等; 2. 右分裂 存在一個映射 u: C → B 使得 ru 是 C 的恆等; 3. 直和 B 同構於 A 與 C 的直和,q 是 A 的自然內射而 r 是到 C 的投影。 如果上述陳述成立,短正合序列成為分裂的。
這使我們可改進第一同構定理:
這一同構定理說在上述短正合序列中 ; 如果序列分裂則 ,而第一同構定理恰是到 C 的投影。 這是線性代數中秩-零化度定理( 的形式)的一個範疇推廣。
證明
首先證明 (3) 蘊含 (1) 與 (2)。我們假設 (3) 成立,取 t 為直和到 A 的自然投影,取 u 為 C 到直和的自然內射。為了證明 (1) 暈含 (3),首先注意到 B 中任何元素屬於集合 (ker t + im q)。這是因為對 B 中任意 b,b = (b - qt(b)) + qt(b);qt(b) 顯然屬於 im q,而 (b - qt(b)) 屬於 ker t,因為
t(b - qt(b)) = t(b) - tqt(b) = t(b) - (tq)t(b) = t(b) - t(b) = 0. 然後,im q 與 ker t 的交集為 {0},因若存在 a 屬於 A 使得 q(a) = b 以及t(b) = 0,則 0 = tq(a) = a;從而 b = 0。
這就證明了 B 是 im q 與 ker t 的直和。故對所有 b 屬於 B,b 可以惟一地等同於某個 a 屬於 A,k 屬於 ker t,使得 b = q(a) + k。
由正合性,ker rq = A,故 ker r = im q。子序列 B → C → 0 蘊含著 r 是映上的;從而對任意 c 屬於 C 存在某個 b = q(a) + k 使得 c = r(b) = r(q(a) + k) = r(k)。故對任意 c 屬於 C,存在 k 屬於 ker t 使得 c = r(k),以及 r(ker t) = C。
如果 r(k) = 0,則 k 屬於 im q;因 im q 與 ker t 的交集 = {0},則 k = 0。從而同態 r : ker t → C 的限制是一個同構;且 ker t 同構於 C。
最後 im q 同構於 A,因為 0 → A → B 的正合性;故 B 同構於 A 與 C 的直和,這就證明了 (3)。
類似地可證明 (2) 蘊含 (3)。B 中任何元素屬於集合 ker r + im u;因為對所有 b 屬於 B,b = (b - ur(b)) + ur(b),這屬於 in ker r + im u。ker r 與 im u 的交集是 {0},因若 r(b) = 0 以及 u(c) = b,則 0 = ru(c) = c。
由正合性,im q = ker r,以及 q 是一個內射,im q 同構於 A,故 A 同構於 ker r。由於 ru 是一個雙射,u 是一個內射,故 im u 同構於 C。所以 B 是 A 與 C 的直和。
非阿貝爾群
這裡所述的形式,分裂引理在全群範疇中不成立,它不是一個阿貝爾範疇。部分真
它是部分真的:如果一個群短正合序列是左分裂或是直和(條件 1 或 3),則所有條件成立。對直和這是清楚的,因為直和給出的內射與投影。對一個左分裂序列,映射 給出一個同構,故 B 是一個直和(條件 3),從而取此同構之逆並與自然內射 複合給出一個分裂 t 的內射 (條件 2)。但是如果一個短正合序列是右分裂的(條件 2),則未必是左正合的或是直和(條件 1 或條件 3 均未必成立):問題是右分裂的像不必是正規的。在此情形 B 是一個半直積,一般不是一個直積。
反例
為了構造一個反例,取最小非阿貝爾群 ,三個字母的對成群。設 A 為交錯子群,令 。令 q 與 r 分別表示包含映射與符號映射,從而是一個短正合序列。條件 (3) 部成立,因為 S3 不是阿貝爾群。但條件 (2) 成立:我們通過將生成元映到任意二階循環定義 u: C → B。注意條件 (1) 不成立:任何映射 t: B → A 必然將任何二階循環映為單位,由拉格朗日定理。但每個置換是兩個循環之乘積,故 t 是平凡映射,從而 tq: A → A 是平凡映射,而不是恆等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