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分吉素丹國(Saltanah Funj》統轄兩條尼羅河之間地區,北抵第三瀑布。在素丹達丁·瓦立德·奈斯爾(約156l~1576在位)執政時,加強法制,任命地方法官,將伊斯蘭教法與部落習慣法結合,頒布了芬吉第一部法典。17世紀中葉,素丹巴迪二世(1645~1680在位)率軍越過白尼羅河將西部疆域擴展到科爾多凡東部,大力推行伊斯蘭化的各項政策。在素丹巴吉·艾布·蘇盧克統治時期,約於1744年,同阿比西尼亞國王和科爾多凡部族作戰,先後取得勝利,使領土向東、西部大加擴展。在國內,他鎮壓各地貴族反叛,廢除法律,實行個人專權,引起各地貴族的反抗,國家權力削弱,各地貴族割據。1762年,科爾多凡總督、哈馬傑人艾布·列凱立克舉兵反叛,廢除素丹,掌握國家實權,操縱素丹的任免。從此國家陷入內亂,國勢大衰。1821年被埃及總督穆罕默德·阿里的軍隊所滅。
城市介紹
芬吉素丹國是蘇丹地區第一個伊斯蘭教國家。設協商會議為權力機構,通過協商推選王室家族成員即素丹位。實行封建分封制,素丹任命部落首領和地方長官,並賜予封地。芬吉素丹國以伊斯蘭教遜尼派為國教,遵奉哈乃斐學派教法,沙斐儀派學說亦有傳播。伊斯蘭教著名長老為素丹的宗教顧問,被素丹授予“加希”稱號,主持素丹和各地總督的就職儀式。16世紀,在素丹的支持下,蘇菲派謝赫易卜拉欣·本·賈比爾和謝赫塔吉丁在各地建立扎維葉,創辦學校,講經布道,將卡迪里教團和沙茲里教團的教義傳入蘇丹。王國各地建有一批不同風格的清真寺、宗教學校和扎維葉。首都賽納爾和索巴等城市成為伊斯蘭學術文化的中心,來自希賈茲、埃及、伊拉克、馬格里布的伊斯蘭教學者雲集於此,併到各地講學布道,培養了大批人材。國家還派遣留學生到埃及愛資哈爾大學、麥加和麥地那去學習。素丹賜封給清真寺、宗教學校和扎維葉的大量土地和財產,免繳稅賦,並資助學者著書立說,促進了芬吉伊斯蘭學術文化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