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五.(唐)文宗元聖昭獻孝皇帝中開成元年:閏月,乙酉,以太子太保、分司李聽為河中節度使。上(唐文宗)常嘆曰:“付之兵不疑,置之散地不怨,惟聽為可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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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司》
《分司》是唐朝詩人白居易的作品之一。
作者 詩詞正文 注釋 -
鹽務分司
鹽務分司,清官署名。掌輔助鹽運使或鹽法道督察各鹽場。
部門職務 -
分司廳社區
分司廳社區是北京市東城區安定門街道的一個社區,由分司廳、小經廠兩個居委會合併而成,位於安定門地區中心地段,面積約0.18平方公里,社區內有8條胡同,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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鞫讞分司
鞫讞分司,定義為兩宋獨特的刑事司法制度。鞫讞分司就是將審與判二者分離,由不同官員分別執掌。鞫,指審理犯罪事實。讞,指檢法議刑。宋朝中央和地方都實行鞫讞分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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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司廳國小
分司廳國小歷史悠久,它始建於1914年10月12日,原校名為“京兆模範國小”。1929年4月改為“河北省立第三模範國小”。1935年因校址坐落於分司廳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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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陵分司
分司:分掌,分管。 萍:水中的浮萍。 魚藻:水藻,水草。
基本信息 作品原文 注 釋 作者簡介 -
鞠讞分司
"鞠讞分司 宋代為了防止刑獄冤濫和官吏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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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分
司分,歷正的屬官,專司春分�p秋分。2.泛指曆法官。3.謂由曆法官頒布節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