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務

語出:(1).分配職務。《後漢書·皇后紀序》:“頒官分務,各有典司。”(2).猶分司。 宋 無名氏 《儒林公議》卷上:“﹝ 楊億 ﹞乃為母奏乞免官爵,言者亦請紀其罪,乃除太常少卿,分務 西洛 。”

分務
拼音:拼音:fēnwù
注音:ㄈㄣㄨˋ
條目:分務(分務)
解釋: 1.分配職務。 2.猶分司。

引證解釋:

1.分配職務。《後漢書·皇后紀序》:“頒官分務,各有典司。”
2.猶分司。宋無名氏《儒林公議》卷上:“﹝楊億﹞乃為母奏乞免官爵,言者亦請紀其罪,乃除太常少卿,分務西洛。”參見“分司”。
分內的事務。指公務。唐薛用弱《集異記·衛庭訓》:“在任二載,分務閒暇,獨立廳事。”[1]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