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出口經銷商是以自己的名義在本國市場上購買商品,然後再以自己的名義組織出口,將產品賣給國外買主的貿易企業。它自己決定買賣商品的花色品種和價格,自己籌集經營的資金,自己備有倉庫,從而自己承擔經營的風險。
業務形式
出口經銷商經營出口業務有兩種形式。
1、“先買後賣”,即先在國內市場採購商品,然後再轉售給國外買主。
2、“先賣後買”,即先接受外國買主的訂貨,然後再根據訂貨向國內企業購買。
類型
出口行(Export House)。
有的國家稱之為“國際貿易公司”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mpany) ,有的國家稱之為“綜合商社” (如日本、韓國),我國則一般稱之為“對外貿易公司”或“進出口公司”。
出口行實質是在國外市場上從事經濟活動的國內批發商。它們在國外有自己的銷售人員、代理商,並往往設有分公司。由於出口行熟悉出口業務,與國外的客戶聯繫廣泛,擁有較多的國際市場信息,一般在國際市場上享有較高的聲譽,而且擁有大批精通國際商務、外語和法律的專業人才,因此對一些初次進入國際市場的企業來說,使用出口行往往是比較理想的選擇。對國外買主來說,由於出口行提供花色品種齊全的商品,他們也願意與出口行打交道。
日本的綜合商社是出口行的典型形式,是日本在世界各地經營進出口業務的主要企業,業務活動涉及面廣,包括工業、商業、進出口貿易、進出口融資、技術服務、諮詢服務等。
採購(訂貨)行(Buying/Indent House)。
採購(訂貨)行主要依據從國外收到的訂單向國內生產企業進行採購,或者向國外買主指定的生產企業進行訂貨。他們擁有貨物的所有權,但並不大量、長期地持有存貨,在收購數量達到訂單數量時,就直接運交國外買主。因採購(訂貨)行是先找到買主,而後才向生產企業進行採購,而且也不大量儲備貨物,所以其風險較低,資金周轉快,成本較低。
豬馱式出口(Piggy Back Exporting)。
“豬馱式出口” (Piggy Back Exporting) ,它指的是這樣一種出口情況:一個生產企業叫“負重者”,另一個生產企業叫“乘坐者”。“負重者”利用自己已經建立起來的海外分銷渠道,將“乘坐者”和自己的產品一起進行銷售。
在進行這種經營時,通常有兩種做法:“負重者”將“乘坐者”的產品全部買下,然後再以較好的價格轉賣出去,因此起到出口商的作用;“負重者”在佣金基礎上為“乘坐者”銷售產品而起到代理人的作用。
豬馱式出口對於那些沒力量進行直接出口的小企業來說,是一種簡單易行、風險小的出口經營方式。而對於“負重者”來說,由於增加了產品的範圍,填補季節性短缺,從而增加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