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凶宅指的是發生過自殺、他殺等非正常死亡事件的住宅。許多中國人都認為凶宅非常不吉利,而且會給後來搬進去住的家庭帶來厄運。當電影《京城81號》狂卷過億票房票房的時候,殊不知在北京城所謂的“凶宅”還有不少。為了幫助潛在住戶了解住宅是否容易受到“靈異訪客”的騷擾,房地產中介公司已經創建了一個資料庫,分門別類地登記了曾發生過非自然死亡的北京住宅。北京一家房產中介公司建了一個凶宅資料庫,截至2015年10月,他們統計北京共有3000套左右的房屋。
原因
對於建立凶宅資料庫的原因,該中介公司的相關人員稱是由於遭遇多次“凶宅”交易糾紛,並因此吃虧。從國內的案例看,故意隱瞞“凶宅”信息,基本會被判撤銷契約。律師表示,隱瞞凶宅信息進行交易,破壞了買賣雙方達成協定需誠實信用這一基礎。
多數業主都會向中介隱瞞凶宅這一信息。一家地產中介公司的品牌中心總監介紹,該公司為了維護自己和消費者的權益,建立了一個凶宅資料庫。
“凶宅”並不屬於物理瑕疵,其房屋質量本身也沒有問題。在北京經營二手房交易多年,在以往的房屋交易中,他們接受客戶的委託,往往優先考察房屋質量和周邊設施,“凶宅”這一信息並未被納入主要考慮,但因此遭受的損失卻不小。
來源
法律上對於“凶宅”並無明確定義,中介公司只能從司法判例中去判斷什麼才是“凶宅”。公司利用2萬多名工作人員,在北京主要城區的小區進行調查,試圖掌握凶宅的數據。他們公司認為的“凶宅”並非風水概念,而是指房屋的本體結構內發生警方認定的自殺、他殺、非正常死亡事件的住宅。公司發動全體員工,在北京主城區和房山區的部分小區展開蒐集,近4000個小區中,截至2014年7月已收集“凶宅”的數量超過900多處。公司只能在經營覆蓋的小區調查,在主城區內,小區數量超過1萬個,公司只掌握了不到一半的小區情況。
中介公司負責人表示,“我們用了半年時間統計,發現北京這么多凶宅,我們也嚇了一跳。”他的公司統計這些信息,主要依據媒體公開報導和分布於各個小區內的工作人員實地探訪。居委會,小區居民還有鄰居,這些都是了解途徑。他們也承認,有些“凶宅”由於年代久遠或幾易其主,的確難以調查清楚,但探訪到的數據,都經過層層確認,甚至有時候向當地轄區民警確認。
查詢
在這家公司的凶宅信息平台,內部員工輸入小區名字,便會檢索出該小區內統計在冊的凶宅信息。信息列表中,凶宅被一一編號,凶宅的具體位置也有詳細顯示。單元、樓層、門牌,還有發生時間都能看到。在“凶宅”信息平台頁面,關鍵字檢索框可以輸入小區或道路名稱。輸入關鍵字後,點擊“搜尋”,資料庫內蒐集的相應區域內的“凶宅”便會列出。在北京二環內某小區,調出凶宅信息平台上的數據,七處“凶宅”被列出。除去基本信息,關於原屋主的各類死亡信息被列出,最為恐怖的內容是事件性質和對事件的詳細描述。
這些資料庫,在錄入信息時,已經做好了隱私保護,不涉及原業主的姓名等信息,隨著凶宅資料庫進一步完善,考慮到隱私保護,該資料庫將不對外開放。
中國人對於這類房屋,還是會覺得它不吉祥,在實際的交易過程中,人們受傳統觀念影響,不會接受“凶宅”,這成為“凶宅”貶值的主要原因。也正因如此,在業主出售房屋時,會存在不同程度的事實隱瞞,客戶獲知真相的過程變得更加艱難。
案件
2015年33歲的李先生(化名)花268萬元在海淀區某小區買了一套房屋,後聽鄰居議論才得知,這套房屋中曾死過兩個人,是典型的“凶宅”。為進一步求證,李先生曾於2015年3月委託北京鏈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鏈家)出售該房屋,進而查詢房屋的相關信息。在鏈家數據信息庫中,李先生髮現周先生的兒子曾在該房中病故,其妻子也曾在該房中上吊自殺。因認為原房主和中介存在欺詐,李先生將原房主周先生和北京我愛我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起訴至法院,要求退賠其購房款268萬元、居間費5萬餘元及相關損失20萬元。2015年10月19日上午,海淀法院復興路法庭開庭審理該案。在發現有媒體旁聽後,李先生一方為避免媒體了解“凶宅”情況,當庭撤訴。
原告此次撤訴後,還可以再次提起訴訟。因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44條規定,當事人撤訴或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後,當事人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以受理。
數量
北京鏈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簡稱鏈家)一相關負責人回應確認,李先生所訴的這套房已被鏈家接收為“自如房”。所謂“自如房”是指房主閒置的房子,交給鏈家,由鏈家管理,這樣的房子簽期比較長,一般得三四年。該負責人稱,該套房是典型的“凶宅”,鏈家裝修後將考慮出租,“如果要銷售,肯定得跟買主說,但是如果是出租,鏈家也全新裝修,一般不講是“凶宅”。
該負責人還透露,鏈家已建立有“凶宅”資料庫,在北京,一共備案有2000多套,不到3000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