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春天,位於遼寧省朝陽縣的“朝陽凌塔酒廠”也和這座城市一樣,在等待著自己的“春天”,因為長期虧損,它已經停產、半停產很久了。可就是這樣一個“虧損國企”竟在短短8個月內偷稅2000多萬元。
停止合作與神秘舉報
朝陽凌塔酒廠也有過自己的“春天”。從1952年建廠開始曾一直是朝陽縣的支柱企業,其生產的“凌塔老窖”也曾一度熱銷,不過到了2000年,凌塔酒廠開始處於停產、半停產狀態,平均負債率達200%。2001年初,經朝陽和瀋陽兩市有關部門協調,瀋陽某企業以控股的形式接手了凌塔酒廠,酒廠的情況有所好轉,但2005年初,這一合作卻突然中止了。談到這次短暫的“接手”與“分手”,許多酒廠職工告訴記者,這緣於一封“偷稅舉報”。從2003年末開始,從朝陽市委、市政府、稅務局,到遼寧省委、省政府都收到過署名為“石人”或“石久人”的“朝陽凌塔酒廠偷稅2000萬元”的舉報材料,舉報內容的詳實程度令查案人員都感到驚訝。“體外循環”偷稅2000多萬。2003年9月,朝陽市國稅局稽查分局開始調查凌塔酒廠偷稅案。“當時調查此案確實很難,光積累起來的案卷就有一尺厚。”朝陽市國稅局稽查分局局長丁琪接受記者採訪時說。經過近一年的調查,稽查人員終於查明:從2003年1月到8月,凌塔酒廠採用不開發票、不申報或晚申報等“體外循環”的方式共偷稅(國稅)2000餘萬元。其中,“增值稅”84萬餘元,應在朝陽代繳的“消費稅”1200餘萬元。隨後,朝陽市國稅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酒廠處以500多萬元罰款。目前,被偷的增值稅款和250餘萬元消費稅及罰款已如數上繳國庫,考慮到企業目前的情況,其餘的被偷消費稅正在收繳中。此外,稅務部門還向記者透露,除2000多萬元國稅,凌塔酒廠還以同樣方法偷漏地稅70-100萬元左右。
酒廠方面稱不是偷稅。幾天前,記者來到凌塔酒廠。聽完來意後,一位自稱是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安振才的同志將記者領到了他的辦公室。他解釋說:“對於偷稅問題稅務部門已經有了明確的說法。但那不應該是偷稅,當初合作時,縣裡給了酒廠一些政策,我們是按政策辦事的,怎么就查出問題了?隨後,記者先後兩次來到朝陽縣政府,但得到的答覆是,“去稅務部門打聽”或“主管領導不在”。經過一番周折,記者終於找到了該縣主管工業的副縣長於仁禮。於仁禮說,他剛剛分管工業,四五年前凌塔酒廠與瀋陽方面合作時政府所給出的“政策”他不是很清楚。但他表示,雖然凌塔酒廠是一個比較困難的老國企。但出了問題也不應該壓制媒體對此事進行報導。接著,記者又與凌塔酒廠現在的當家人姜總取得了聯繫。對於記者提出的“酒廠為什麼偷稅”問題,姜總說:“酒廠一直比較困難,要維持廠子的運轉,還要養活近千名職工,資金周轉不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