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發爭議
近日,一則“共享電動滑板車橫空出世”的文章在網上熱傳,文章稱最近個別城市出現了新的共享出行方式——共享電動滑板車。然而不少網友對電動滑板車上路是否合規提出了疑問。3月15日,推出共享電動滑板車的杭州雲造科技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該滑板車只在園區、小區、學校等封閉區域投放,同時會通過一些技術手段規避用戶把車騎行至機動車或非機動車道上。
相關事件
“共享電動滑板車來了”。近日,有網友發帖稱,繼共享腳踏車、共享汽車之後,最近個別城市出現了新的共享出行方式——共享電動滑板車。不少網友跟帖表示好奇,也有網友稱,“不會騎腳踏車的我終於有可以使用的新玩意兒了”。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這批共享電動滑板車樣式與普通電動滑板車無異,只是在車身和踏板的地方標有明顯的黃底黑字“uma”字樣。
3月15日,杭州雲造科技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對北青報記者表示,網上熱傳的標識著“uma”的共享電動滑板車確實由他們公司推出,並於3月12日左右在杭州一軟體園內小範圍試運行,“這批試運行共投放了十幾輛電動滑板車”。
該負責人稱,早前公司就有做與共享出行相關事情的想法,結合當下,共享腳踏車發展速度很快,但除了腳踏車,在共享領域還有很多偏個性化的需求,“我們是做助力腳踏車的,在電池等方面比較有經驗,加上現在滑板車也挺火的,所以就推出這個共享滑板車”。
對於目標投放區域,該負責人表示,他們的目標場景是封閉或半封閉的區域,如產業園區、學校、景區等,做區域化的共享。
在使用流程上,用戶先要下載指定APP,掃碼解鎖電動滑板車,騎行結束後,關閉電源即可自動結束行程。目前該電動滑板車的定價是0.5元/半小時。“後續我們會提供無樁和有樁等不同方案,車型和收費標準也會根據不同場景的運營需求進行調整。”
投放區域
然而除了對於這一“新事物”好奇外,不少網友也提出,多數城市出台規定禁止電動滑板車在機動車或非機動車道行駛,使用共享電動滑板車不知會不會受罰。
對此,杭州雲造科技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滑板車更多的是休閒出行的一種方式,在很多城市都禁止上路,“我們討論方案的時候也有考慮相關法律法規,所以才限定在封閉或半封閉,比較安全的場景去騎行”。
該負責人稱,公司會通過一系列的技術手段防止滑板車進入公共運輸道路,“比如我們會通過虛擬圍牆技術,就是系統後台通過GPS定位檢測,用戶只要出了封閉區域,滑板車就會警報,因為是電子鎖,如果車發出警報了,就會鎖定電機沒法繼續騎行,或者計費會一直繼續。”此外,APP里有專門的用戶條款稱,用戶不能自行去公路上行駛,只有同意該條款了才能使用滑板車。
杭州雲造科技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坦言,共享電動滑板車比普通共享腳踏車多了電池,成本也比較高,根據試運營情況,目前電動滑板車電池用完的情況不多,現階段主要是公司派運維人員前去換電池,“如果之後要大規模投放,可能會有更加智慧型的充電方式”。
安全考慮
那么,在小區、景區、學校等區域騎行共享電動滑板車是否符合規定?
3月15日下午,北青報記者以市民身份致電杭州市交警大隊下沙支隊,支隊一名工作人員表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滑板車、獨輪車等代步工具不屬於交通工具,不具備路權,不允許進入機動車道以及非機動車道,但可以在一些封閉的地區道路內使用,如公園景區、學校校區、居住小區等。該工作人員稱,如果違反規定上路,將會對違法上路的行為處以現金罰款,並且扣車、責令改正,不得繼續在道路上使用。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康凱表示,電動滑板車等有其特定的行駛範圍,在特定範圍內行駛沒有問題,但如果使用人私自把共享電動滑板車搬到機動車或非機動車道上行駛,對於上路後產生的事故,在對方沒有其他法律規定的全責的情況下,應當由電動滑板車的使用人承擔更重的責任,當然具體還是要由交通執法部門根據雙方的情況來進行認定。國外趨勢
2018年,共享滑板車企業正在快速增加,僅在舊金山就有12家共享滑板車企業。創業10個月後在美國22個城市開展滑板車共享事業的企業“小鳥”,現在的市場價值超過了20億美元,這是歷史上最短時間內企業價值超過10億美元的“獨角獸”企業。“鏇轉”公司從2016年起進軍共享電動滑板車行業,目前已進軍美國18個城市。[2]
在經過舊金山市數月的禁令之後,共享電動滑板車再次回歸人們的視線。斯科特在聖地亞哥地區進行投放,又拿到了舊金山市的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