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六安市氣象局由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構成,其中局機關內設:辦公室(計畫財務科)、業務科技科(政策法規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審計室);直屬事業單位5個,分別為:市氣象台、市氣象科技服務中心、市農村綜合經濟信息中心、市國家基本氣象站、市氣象局財務核算中心。下轄五縣局:壽縣氣象局、霍邱縣氣象局、金寨縣氣象局、霍山縣氣象局、舒城縣氣象局。六安市氣象局、六安市防雷減災局實行上級氣象主管機構與六安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承擔六安市行政區域內氣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職能,依法履行氣象主管機構的各項職責。
主要職責
(1)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的制定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2) 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匯總、傳輸;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
(3)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監測、預報管理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作出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
(4) 管理本行政區域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指導和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它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
(5) 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套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6)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7) 統一領導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畫財務、人事勞動、科研和培訓以及業務建設等工作;會同縣(市)人民政府對縣(市)氣象機構實施以部門為主的雙重管理;協助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當地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8) 承擔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計畫財務科)組織協調市氣象局機關綜合性工作。負責全市氣象工作會議安排、綜合性計畫、各類報告和工作總結的擬草上報工作;負責氣象政務信息、目標管理、文秘、氣象宣傳、機要、保密、信訪、檔案、外事、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市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全市氣象部門計畫財務、基本建設、國有資產管理、綜合統計等工作;負責承擔機關安全保衛、後勤行政管理等具體工作。
二、業務科技科(政策法規科)
負責擬草和組織實施全市氣象業務及科研發展規劃、計畫,組織協調實施各項業務綜合目標,對各項業務制度、技術規範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管理全市氣象決策服務和公眾服務、氣象監測、信息網路、技術裝備保障、氣象預報警報及其它氣象信息發布的管理;負責氣象業務現代化、防禦雷電災害的管理、氣候資源的開發利用與保護、氣象科研、新技術開發套用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氣象法規的調研、宣傳、執法和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氣象行業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氣象科技服務與產業的巨觀協調與政策指導;負責編制氣象災害防禦規劃,強化重大氣象災害的災前預評估、災中跟蹤評估和災後恢複評估和氣象災害應急管理等工作。
三、人事教育科
負責市局黨組管理幹部考核、任免及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市氣象部門人員編制、科級機構設定及幹部配備工作;負責全市氣象部門幹部調配、年度考核、獎懲、勞動工資、社會保障、人事檔案、初級職稱評審等工作;負責全市氣象部門全員聘用制工作;負責全市氣象部門職工學歷教育培訓和多軌道業務及現代化建設相適應的新知識、新技術培訓等工作;負責全市氣象部門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氣象部門精神文明建設及文明創建日常工作;負責全市氣象部門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財務審計等工作。
直屬機構
一、六安市氣象台(六安市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提供短期和中長期天氣預報產品及氣象服務工作,製作滾動天氣預報產品,加強氣象災害(暴雨、洪澇、乾旱、大風、冰雹、大霧、高溫、低溫冷害、寒潮、雪災、凍雨、颱風、雷電、龍捲風等)的監測預警,主動、及時、準確提供針對性的決策服務產品和對策建議分析等;負責對全市天氣預報工作指導,積極為公益與有償提供準確的氣象服務,做好全市氣象聯防和縣局的業務指導;在人工降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隨時進行雷達觀測並提供服務;負責全市人工影響天氣業務管理、人影裝備保障和對縣級的技術指導,承擔轄區內各作業點作業實時指揮任務,組織全市人影作業,蒐集和上報作業實況信息;訂正發布省級可作業條件預測和作業潛力區預測產品,建設可推廣的蓄水型市級人影業務系統。
二、六安市防雷中心
主要職責:開展雷電災害調查、雷電災害鑑定、雷電災害風險評估,組織和協調本市範圍內的雷電監測、雷電災害調查與鑑定,承接資質條件許可下的雷電防護工程項目等技術服務業務;負責為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及有關部門提供防雷技術保障,新建建築物防雷施工圖設計檔案的審核、防雷工程竣工驗收,老建築物、易燃易爆場所、計算機工作站的防雷(防靜電)安全檢測、防雷資質管理、工程設計;建立和完善防雷裝置設計技術審查、防雷裝置檢測、防雷裝置施工質量跟蹤檢測和竣工驗收等技術服務體系;負責對縣氣象局科技服務、防雷等業務的指導。
三、六安市農村綜合經濟信息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實施全市農網發展規劃和計畫、擬草總結及宣傳材料;負責管理更新六安農網主頁平台、發布本市農網信息、市場行情、招商信息等;負責本地各類信息收集上網發布、信息下載及本市農網用戶的管理;負責對全市農網工作的技術性業務指導和對縣(區)、鄉鎮信息員的農網培訓組織工作;負責與各涉農單位和企業的業務聯繫,開展為農業生產大戶、涉農企業提供專業服務;負責六安電視台《農村天地》農網信息節目編導、製作、傳送工作;負責向有關媒體提供農網信息。負責金安、裕安區農村信息網業務檢查指導、新業務開拓,大力提升“六安農網”為農業服務的綜合能力;負責氣象信息、12121電話、網路、手機簡訊、專業氣象服務產品的加工製作、分發、信息諮詢等工作;負責電視天氣預報欄目節目編導、製作、傳送、背景畫面宣傳和氣象影視系統維護、技術升級、市場開發等工作。
四、六安市氣象局財務核算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擬訂財務核算中心工作規範和流程,制定和完善財務核算中心內部控制制度,以及所屬縣氣象局財務集中核算的管理流程;負責市氣象局機關、各直屬單位以及所屬縣氣象局、企業(包括市氣象局、所屬直屬單位和所屬縣級氣象局所辦企業)所有資金的會計核算,編制有關財務報表;負責歸集各項收支,發揮監督職能,對違反財務制度和有關管理規定、不符合預算的收支進行糾正或拒絕核銷支出;承辦相關單位資產購置,調入、調出、租賃等國有資產管理的會計手續;負責收集、整理、保管和歸檔會計憑證、賬表等會計資料和相關財務信息;承擔分析各單位財務狀況、資金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定期形成專項財務分析報告反饋給各單位和計畫財務管理部門;負責財務核算硬體、軟體及計算機網路的建設和管理、維護以及財務核算中心的內部日常管理;負責對縣氣象局的現金、銀行存款、收費票據的使用和管理等進行監督檢查;承辦市氣象局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六安市國家基本氣象站
主要職責:負責地面氣象觀測工作。按照《地面氣象觀測規範》要求在02、05、08、11、14、17、20、23時進行觀測,並承擔編髮天氣報和氣象旬、月報任務;三年完成雙套自動觀測系統改造並實現自動化觀測單軌運行,雲、能見度和天氣現象等目測項目向自動化觀測發展,閃電定位和大氣電場儀開展對雷電的實時觀測,準確及時的獲取氣象資料,為有關部門提供氣象情報,做好天氣情報服務工作;承擔安徽省氣象局下達的航危報任務,按規定或預約的時次準確編制傳送航危報;按規定及時、準確傳輸氣象觀測信息,完成本站氣象觀測資料的輸錄、氣象觀測報表預審、資料整編等工作;承擔本站所需氣象觀測設備、氣象儀器年度計畫的申報,氣象設備器材的領取、保管、維護、送檢工作;處理上級業務部門的資料查詢,準確提供氣象資料服務工作;加強氣象綜合觀測業務運行的監控和質量控制工作,提高綜合觀測數據質量、數據匯集、評價和觀測產品製作水平。
六、六安市氣象裝備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所轄區域自動氣象站、自動土壤水分站、氣象實景監控系統、通訊網路設備(FengYunCast接收站、路由器等),以及省局和市局指定的其它設備的現場安裝或安裝指導;組織上述裝備所在的台站定期現場巡查和維護;負責上述裝備的巡檢和設備維修;負責上述裝備的備件領用、維修維護等活動的登記管理;負責所轄區域氣象觀測站感測器標校;配合省級裝備保障部門完成其它氣象裝備的安裝、維修和檢定;負責所轄區域站布局規劃和評估;負責區域站、自動土壤水分站站點信息管理;負責所轄台站氣象裝備保障技術指導和培訓;完成省級裝備保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