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三亂常識
國務院關於治理公路“三亂”規定
(一)哪些部門可以在公路上設定站卡
根據國務院規定,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安部門可以在公路上設定檢查站,交通部門可以設定收費站或公路征費稽查站,林業部門可以設定木材檢查站(法律另有規定除外)。此外,公安部規定,為開展打擊刑事犯罪專項活動,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可以設定臨時檢查站,但沒有罰款權,任務完成即撤銷。
(二)哪些部門可以上路流動檢查車輛,扣壓駕駛證、行車執照
人民警察打擊刑事犯罪,打擊車匪路霸,公安交警正常執法,可以上路查車,其他法律沒有規定的任何人員均不得上路流動查車罰款;除公安部門糾正交通違章,處理交通事故外,其他人不得扣留駕駛證和行車執照。
(三)依法設定站卡,其檢查員、收費員應遵守哪些規定
依法設定站卡的工作人員,應分別持省政府辦公廳核發或省政府授權部門核發的檢查證和收費證。一人一證,工作時應予佩帶。持證人員只限於本站內嚴格依法履行職責,不得超越工作地點攔車檢查、罰款、收費。無證人員不得執行檢查、罰款、收費任務。
舉報公路“三亂”須知
(一)什麼是公路“三亂”
根據國務院糾風辦、公安部、交通部有關規定,公路“三亂”是指在公路上亂設站卡、亂罰款、亂收費的行為。主要表現有:未經省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設立收費站、檢查站,擅自改變合法站卡的位置或增高分站卡,非法上路查車;隨意查車,逢車必查,雙向攔車檢查罰款;沒有法定依據罰款,超標準罰款,罰態度款,重複罰款;濫收過境費,擅自提高過路(橋)費,罰款、收費不給或少給票據,使用不合法票據;同其他部門代查、代收、代罰;向過往車輛推銷產品,強行攔車洗車;自定標準收取高額拖車費和保管費,沒有拖車收拖車費;扣車後有意長時間不辦理處罰手續以收取保管費等行政處罰違反《行政處罰法》的其他行為。
(二)舉報公路“三亂”辦法
對發現的公路“三亂問題,可以就近向各級政府治理工作機構投訴(各級政府治理工作機構為投訴人保密)。民眾舉報公路“三亂”方式:一是信件投訴;二是電話投拆;三是直接上門投訴。投訴時,為了有效查處,應儘可能提供具體案發時間、地點、經過、執收或執罰的單位、執罰人(工作號碼、證件)、有效證據(包括罰款的原件或複印件)等。最好以書面形式,寫清舉報人聯繫電話、地址、郵政編碼,以便聯繫。
媒體報導
中央電視台
《經濟半小時》 20131031 聚焦流通困局:管不住的公路三亂
連續三年報導公路三亂,每次在公路上,我們都能拍攝到各種罰款的亂象,曝光一次,地方管理部門就整改一次,媒體監督的風聲過去了,公路上的三亂現象,依然是外甥打燈籠,照舊。公路三亂為什麼亂,答案很清楚,多個部門為了各自的利益,爭相在公路上行使著權力,提供交通服務的同時,也在多多少少的夾帶部門的私利,吃拿卡要。部門合併,整合職能,嚴格執法的要求,從94年開始就在呼籲,但遺憾的是,面對改革的呼籲,更多的部門是以鴕鳥的態度在進行面對。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曾指出,本屆政府開門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大力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該放放到位,該管的管到位,寧肯觸碰利益也要“言必行,行必果”。面對總理的要求,我們再次呼喚商業流通環境,對於公路三亂的問題,進行徹底的治理,是不是一些部門的利益真的高於一切?究竟要什麼樣的力量才能真正推動公路上的改革?我們期待著答案。
京華時報
近日,央視曝光了兩起公路“三亂”事件,一起在江蘇徐州,交警查都沒查就開罰單,短短8分鐘,司機先後被罰兩次;另一起在河南商丘,該市梁園區境內管護的公路只有110公里,執法人員高達200人,運管、路政人員靠路吃路,上路罰款。
公路三亂年年有,至今已覺不新鮮,但媒體曝光的這兩例中,執法人員之隨意、驕橫,還是令人頗覺愕然。其一,執法人員完全不按套路出牌,想怎么罰就怎么罰,想罰多少就罰多少;其二,中央治理公路三亂並未放鬆,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和國務院糾風辦早早下發了《2013年治理公路“三亂”工作要點》,仍沒能阻遏一些地方出現公路三亂。
屈指數來,自國務院1994年發布《關於禁止在公路上亂設站卡亂罰款亂收費的通知》到現在,已近20年,為何公路三亂未被蕩滌殆盡,反而出現了網友憂懼的“越治越亂”?中央部門不差決心,公安部副部長黃明曾在相關治理會議上明確,誰收“黑錢”搞“三亂”,誰就是公安機關的敗類,就不配當警察,必須堅決清除出公安隊伍。去年,公安部還表示,除嚴肅追究亂罰款民警的直接責任,還要追究負有領導管理職責、失職失察的上級主管領導的責任。事實也確實如此,只要被中央媒體曝光、坐實,不僅交警被處理,其領導也會被問責。比如徐州這起事件,分管副局長被停職,交巡警大隊長被撤職,當事民警被辭退。
既然如此,為何仍有執法者不憚於亂設站卡、亂罰款、亂收費?
這是因為有巨大的利益驅動。有業內人士稱,全國每年公路罰款高達三四千億元。這些錢並未完全歸於財政,有些進了執法人員的口袋,有的地方還出現返還罰款的現象——儘管《行政處罰法》規定,地方財政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執法部門返還罰款,但返還罰款早已成了潛規則。
還因為監管不力。一個不得不提的現象是,媒體監督公路三亂,是一抓一個準,以至於央視財經評論員張鴻說,“我們的記者暗訪哪個省,哪個省就會有三亂”。這是一個頗具諷刺意味的細節,既然“全國絕大多數省份已經被命名為基本無三亂省份”,為何中央媒體能輕易發現公路三亂?這說明一些地方政府對公路三亂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更與體制積弊有關。有執法人員感嘆,“我們任務也重,我完不成任務工資扣得多。”有業內人士認為,在稅費改革之後,運管路政部門的經費得不到保障,就形成了罰款返成的路徑依賴。
治理公路三亂,不可能一蹴而就,但陷入割韭菜式的困局——割掉一茬很快長出一茬,亦不正常。如果不挖除制度土壤,公路三亂恐將繼續亂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