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縣招標投標工作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根據《中共公安縣委、公安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公安縣縣級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公發〔2010〕7號)精神,設立公安縣招標投標工作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招投標管理辦公室),正科級機構,為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掛公安縣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局牌子。

職責調整

(一)加強建立統一的招投標操作平台的職責。

(二)加強制定綜合招投標中心運行規範和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的職責。

(三)增加為重點企業提供服務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承擔相關的教育培訓工作。

(二)依法擬定招標投標規範性檔案,制定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三)核准項目招標方式和招標組織形式,審查招標檔案,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覆核項目概算、預算及資金來源。

(四)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湖北省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縣招投標活動,協調處理在招投標活動中出現的爭議和矛盾。

(五)負責工程建設、政府採購、土地出讓、產權交易、藥品購銷等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

(六)負責全縣招投標市場的綜合監督管理,建立投訴舉報受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招投標執法專項檢查,嚴肅查處招投標過程中的違紀違法行為。

(七)負責全縣招投標業務的綜合分析和統計,對招投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研,定期向縣政府報告工作情況並提出政策性建議。

(八)規劃和建立統一的招投標操作平台,制定綜合招投標中心的運行規範和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

(九)對進入縣綜合招投標中心運作的招投標活動實施全過程監督,並對招投標活動是否進入縣綜合招投標中心規範運作出具書面證明。

(十)依法組建招投標行業協會並指導其開展工作,加強行業誠信和自律體系建設。

(十一)負責建立和管理縣綜合性評標專家庫,並與省、市綜合性評標專家庫聯網運行。

(十二)為重點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三)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招投標管理辦公室(縣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黨群及人事教育工作;協調機關、綜合招投標中心的有關工作;負責機關檔案收發、材料列印、文檔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來客接待、車輛管理、辦公設備購置與維護等後勤服務工作。

(二)業務科(法規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湖北省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擬訂本縣招標投標管理實施辦法;擬訂縣內強制性招投標項目的招標範圍、規模標準和招投標程式;負責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的備案工作;核准必須招標項目的具體招標範圍、招標方式和招標組織形式;對招投標活動是否進入綜合招投標中心規範運作出具書面證明;制定綜合招投標中心的運作規範和管理制度並監督其實施,指導綜合招投標中心的建設和運行;建立和管理本縣綜合評標專家庫;負責招投標統計、分析和培訓工作;參與招投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調研,提出政策性建議。

(三)市場監督科。

組織招投標活動執法專項檢查,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招投標活動中的違紀違法行為;協調處理招投標活動中出現的爭議和矛盾;受理對招投標活動的投訴和舉報;建立投標企業誠信檔案;指導招投標行業協會工作。

人員編制

縣招投標管理辦公室(縣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局)機關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為6名。其中:主任(局長)1名,副主任(副局長)2名(其中1名兼任縣綜合招投標中心主任,不占縣招投標管理辦公室編制);辦公室主任1名,科長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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